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

  1、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本报告期初的资产总额及所有者权益进行重分类调整。

  2、上表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稳健发展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初步核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24,108.52万元,同比增长10.52%,实现利润总额181,437.14万元,同比增加48.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801.71万元,同比增加45.73%。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及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主要原因为:

  (1)公司本期优化覆铜板产品销售结构,使得本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2)本期5G通信市场迅速放量,下属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抓住市场机会,促进技术提升、持续创新和产能优化,实现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

  (3)公司覆铜板各类产品的销售数量比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4)公司通过有效控制成本费用,不断降低单位制造成本,使得本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5)公司本期持股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6)公司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相应减少利息支出。

  2、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期初增加超过30%,主要原因为:

  (1)本公司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股本及资本公积增加;

  (2)公司本期实现的利润大幅增加,且大于本期发放的分红;

  (3)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按照最新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相应调增资本公积。

  三、风险提示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上述差异不会超过10%,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0年3月25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做好防控工作,鼓励公司股东尽量选择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配合做好防控工作,鼓励公司股东尽量选择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411号公司营业楼一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0日

  至2020年3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及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411号

  邮政编码:523039

  公司电话:0769-22271828-8225,公司邮箱:tzzgx@syst.com.cn

  联系人:陈小姐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2,117,490,910股。(详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因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对全部已发行的“生益转债”行使提前赎回权,自2019年8月1日起,公司的“生益转债”(证券代码:110040)、“生益转股”(转股代码:19004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276,191,340股,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2019年10号)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修改,该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与发起人股东广东省外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开发”)于2019年11月27日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协议将省开发持有的139,656,282股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广新集团,该无偿划转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4%,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2019年12月25日,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无偿划转完成后,省开发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述情况,需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进行重新修改。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第十九条进行重新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

  此次修改,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签订

  关联交易合同及预计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鹏琨”)首次签订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服务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金额是人民币200万元,该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该议案关联董事许力群、邓春华、刘述峰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与永兴鹏琨首次签订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服务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预计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金额是人民币2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储小平、陈新、欧稚云、李军印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永兴鹏琨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有利于保护环境,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曹永忠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24日

  营业期限至:长期

  主营业务: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等环境治理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贵金属、稀有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销售;环保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末,永兴鹏琨的总资产为40,737.38万元,净资产为8,292.3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593.13万元。

  注:永兴鹏琨于2020年1月2日试生产。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兴鹏琨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永兴鹏琨主要从事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等业务,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与能力,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相关协议,具有履约保障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服务内容

  永兴鹏琨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二)处置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根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的标准结算。

  2、合同收费标准应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更新,在合同存续期内若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进行价格更新。若有新增废物和服务内容时,新增废物双方另行议价,可签订补充协议结算。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服务合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有利于保护环境,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的日常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存在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年2月20日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370.5569万份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556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68元/股,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核实<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公司于内部网站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并于2019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29)。

  4、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31)。

  5、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的2018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自2019年6月6日起,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P=P0-v=13.35元/股,独立董事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发布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及相关文件。

  6、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216.897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6月18日,独立董事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发布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及相关文件。

  7、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8、2019年7月10日,公司首次授予的10,216.8977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9、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年2月20日

  2、授予数量:370.5569万份

  3、授予人数:190人

  4、行权价格:27.68元/股,该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27.68元/股;

  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23.4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有效期是指从期权授权日至失效为止的期限。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后至首个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等待期为1年。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按照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8、行权的业绩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①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需剔除相关公司的经营结果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分别确定该期行权比例:

  ①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到或超过100%,则当期待行权部分的实际行权比例为100%;

  ②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85%(含85%)-100%(不含100%),则当期待行权部分的实际行权比例为80%;

  ③其余任何情形下,当期的股票期权均不可行权;

  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合格与不合格两档。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即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即未通过考核。

  ■

  公司业绩目标达成且激励对象通过个人绩效考核,则激励对象可行权,以上任一条件未达成,则激励对象不得行权,不得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获授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4、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激励方案。

  5、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数量相一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556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以2020年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19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556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五、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对公司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分期确认。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370.5569万份,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授予股票期权,则2020年-2023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注:上述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价模型基础上计算出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成本并在各个等待期予以分摊,并不代表最终股权激励成本,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授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0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数量相一致。

  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190名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370.5569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556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68元/股,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公司本次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0-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述峰、邓春华、许力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静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请见附件)

  由于魏高平董事因个人原因拟辞去董事职务,同意提名李静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以上第三项和第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李静女士简历

  李静,女,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产业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政工师,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组织人事部副部长、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团委书记、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