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和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有关融资决策、代表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签署授信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