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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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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2020-01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基本情况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锦华、绍兴万丰越商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昌华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昌智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军、倪伟勇与江玉华合计持有的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1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6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在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函回复工作。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由于问询函所涉及的财务数据需经审慎测算及核实,履行相关程序并由会计师、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同时受到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三、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问询函的回复以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积极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编制和公告重组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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