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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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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8人,实际参会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的自查和研究,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条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根据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而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安排等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调整前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按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2)调整后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按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调整前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范围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

  (2)调整后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范围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调整前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2)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限售期安排

  (1)调整前的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调整后的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其减持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之外,尚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该预案的内容进行调整,拟订了《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条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根据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而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安排等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调整前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按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2)调整后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按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调整前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范围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

  (2)调整后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范围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调整前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2)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限售期安排

  (1)调整前的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调整后的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其减持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之外,尚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该预案的内容进行调整,拟订了《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而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发行时间、发行对象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安排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上午9:30-11:30至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2日,在2020年3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限售期安排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3月6日9:00-15:0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办法:

  (1)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3月5日上午11:3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上午9:00-15:00,登记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公司会议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世龙、蒋缘

  电话:022-23789787

  传真:022-23789786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9”,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我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二、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三、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有股数:

  四、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

  五、如果委托人对上述第四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六、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七、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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