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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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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0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秦庆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90万吨/年丙烷脱氢与8×6万吨/年绿色炭黑循环利用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6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956.6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4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78.3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自本股份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一、二、三、四、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0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玉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90万吨/年丙烷脱氢与8×6万吨/年绿色炭黑循环利用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6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956.6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4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78.3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自本股份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一、二、三、四、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金额: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子公司(含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含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4、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投资标的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风险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3,687,735.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6,312,264.14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18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11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采购合同涉及的相关开具条款,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上述开具金额对应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并以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以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开具相应的保函或信用证,并支付给相关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

  3、保函或信用证到期后,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支付到期且需要支付的保函或信用证,保证金产生利息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兑付完成后,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或者信用证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保函或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保函及信用证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3,687,735.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6,312,264.14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18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11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及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签署了《金能科技新材料与氢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计划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投资建设新材料与氢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合同总额为人民币203亿元,其中一期项目中包含可转债募投90万吨/年丙烷脱氢与8×6万吨/年绿色炭黑循环利用项目。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在签署协议后出具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了项目可使用状态时间。但由于整体项目用地较大,且部分用地涉及海域用地,手续较为繁琐,项目整体开工前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花费了较多时间,导致项目未能按照原先计划的时间表如期开工,最终影响了项目未能按照原先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计的时间达到使用状态 。鉴于以上原因,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审慎研究后延长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目前项目所需的证照均已齐全,项目建设已在稳步进行中。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可转债募投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1年4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金能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回购期限、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0.75亿元至1.5亿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5.68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称;其在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复称:其在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5%以上股东减持情况: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协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基金”)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于2019年11月2日发布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至减持计划终止日(2020年5月23日),国投协力基金及国投创新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国投协力基金及国投创新基金暂无其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期满后,如后续国投协力基金及国投创新基金有其他减持计划,将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履行减持程序。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如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确定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将导致回购预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预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6、本次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0年3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期受宏观环境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投资者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6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956.6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4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78.3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5.6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56.6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2%,本次回购完成并全部用于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权情况将不会发生变化。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0.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4.5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2.17%,货币资金余额3.76亿元,2019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3亿元。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5亿元计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2.14%、2.75%和39.89%。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回购,且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分次支付,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

  2、公司行业地位稳定,业务发展良好,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利于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议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议案。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十二)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依据公司收到的回复,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合计持有5%以上的股东国投协议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基金已于2019年11月2日公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至减持计划终止日(2020年5月23日),国投协力基金及国投创新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国投协力基金及国投创新基金暂无其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期满后,如后续国投协力基金及国投创新基金有其他减持计划,将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履行减持程序。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执行。

  (十四)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为了顺利完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预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二)如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确定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三)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将导致回购预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预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六)本次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受疫情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齐河县工业园区西路一号办公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5日

  至2020年3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需遵循当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在确保身体健康后可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0年3月5日下午14:0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王忠霞、陈丽君

  电话号码: 0534-2159288

  传真号码: 0534-2159000;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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