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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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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董事孙晓峰先生、翟怀宇先生、李玉先生、马新彦女士、安亚人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田奎武先生、黄百渠先生、周佰成先生、周佰成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支用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4亿元,用于所属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防疫、抗疫物资。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2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况

  (一)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二)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三)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设置特殊条款。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等。

  (五)担保情况:无担保

  (六)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七)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及发行上市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发行方案进行审议,同时提请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具体债券品种与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是否设计特殊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与配售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五、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发行方案的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5日

  至2020年3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0年2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0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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