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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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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会议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度,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因此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在会议上对上述情况作出了说明。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规定,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定价方式、限售期限及适用的减持规定等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修订内容: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所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3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1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会议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度,公司需尽快召开监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因此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在会议上对上述情况作出了说明。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学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共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规定,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定价方式、限售期限及适用的减持规定等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修订内容: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所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9年11月1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4号)。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规定,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2、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1,200,000,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6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1,200,000,000股;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亦按照上限计算为3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前述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以最终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5、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6、根据公司业绩预告,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90,000.00至210,0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预计为88,000.00至108,000.00万元。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测算:

  (1)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19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下限持平;

  (2)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19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上限持平(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1: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注2: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0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二、公司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现有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募集资金效用,提升盈亏能力

  1、专注于现有业务,努力加快发展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现有主营业务,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股东长期回报提供保障。一方面,公司积极建构更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促进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以全面成本管控为核心的经营体系,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预算、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日常经营效率,把成本管控渗透到各项管理当中,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管理的水平,提升经营业绩。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使其尽快建成并产生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焦于智能终端零部件行业,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增强技术实力,提升公司产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审议程序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上述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3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0年2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园精成二路1号福泰厂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议程

  1、《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限售期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证券部邮编:5290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李雄伟、雷曼君、黄敏龄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传真号码:0750-3506111

  联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600;投票简称:“领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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