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0年2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2月18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0-02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0-025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0-026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交地产(郑州)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我司投资设立中交地产(郑州)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对郑州地区的地产项目进行前期拓展,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我司持股100%。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0-027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永续中票全部事宜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0-027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0-028号。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参股公司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50%股权,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中交富力另外50%股权。现根据中交富力实际经营需要,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我司拟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3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8%,期限12个月。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我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月
法定代表人:周冬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4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我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50%。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相关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力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富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截止2019年末,我司对中交富力财务资助余额为33,000万元。
三、中交富力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478.15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2301
成立时间:2002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自有房屋出租;酒店管理等。
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中交富力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富力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富力财务状况良好,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交地产本次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富力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富力项目发展预期良好,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为参股公司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1月末,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09,824.34万元,其中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96,675.95元;合作方从我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3,148.39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
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参股公司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欣”)50%股权,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康欣另外50%股权。现根据杭州康欣实际经营需要,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杭州康欣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我司拟对杭州康欣提供股东借款不超过54,000万元,其中52,500万元为到期续借(到期日2020年3月31日), 年利率8%,续借期限6个月;1,500万元为新增借款,年利率8%,期限12个月。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我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澄昱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6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等。
股东情况:我公司持股比例50%,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我司与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经营情况:杭州康欣目前正在对杭州余杭区临平新城核心区A-3-17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工作,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杭州康欣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杭州康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截止2019年末,我司对杭州康欣财务资助余额为54,066.01万元。
三、杭州康欣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1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68号1单元2509-2512室-1
成立时间:1998年5月
法定代表人:陈立强
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装璜及设计;建筑材料销售;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杭州康欣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杭州康欣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杭州康欣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杭州康欣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杭州康欣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杭州康欣信用状况良好,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杭州康欣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交地产本次对杭州康欣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杭州康欣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杭州康欣项目发展预期良好,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杭州康欣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为参股公司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1月末,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09,824.34 万元, 其中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96,675.95元;合作方从我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3,148.39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我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置业”)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入3亿元,期限1年,该笔借款拟由我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程序后置。该事项已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 公告编号2019-169。
我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我司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联合置业向我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994.58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6月
法定代表人:宫志文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春秀路9号7号楼2层202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技术推广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情况:联合置业正在进行青岛中交阳光屿岸、石家庄中交财富中心、杭州中交财富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正常。
联合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万元):
■
联合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我司全资子公司联合置业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入3亿元,期限1年,该笔借款拟由我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由联合置业对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五、董事会对担保事项意见
我司本次为联合置业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联合置业开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需要;我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并合并其会计报表,财务风险可控;联合置业同时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0年1月31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437,110万元,占2018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91.30%。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404,300.39万元,占2018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76.94%。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七、备查文件
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拟注册永续中票的规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我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永续中票全部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永续中票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拟注册永续中票的规模为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本次永续中票在完成必要的注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在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四)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由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永续中票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永续中票发行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永续中票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永续中票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中票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四)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或外部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永续中票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偿债保障机制及限制股息分配措施;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偿付债券本息等特殊情况时,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六)办理与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公开发行永续中票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事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票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票对我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审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
(五)审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永续中票全部事宜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3日、4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一)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二)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三)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四)审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五)审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永续中票全部事宜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嘉公司”)由于经营需要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70,000万元,期限1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展期1年),该笔贷款拟由兆嘉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后续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我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兆嘉公司为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我司于2020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担保事项,该议案经我司于2020年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中同意为兆嘉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7,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我司已使用为兆嘉公司担保额度0万元,本次担保后,我司已使用为兆嘉公司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未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本项议案不需提交我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6月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石屹松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平路218号中房瑞致小区一期二地块商业-1栋10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构成:我司合计持股比例80%、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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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为我司并表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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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70,000万元人民币。
债权期限: 1 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展期1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由兆嘉公司对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对担保事项意见
本次为兆嘉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兆嘉公司开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我司整体利益;兆嘉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公司对兆嘉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兆嘉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0年1月31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437,110万元,占2018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91.30%。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404,300.39万元,占2018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76.94%。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