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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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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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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 10,841,302.83 万元,负债总额 8,396,270.35 万元,净资产 2,445,032.48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939,828.55 万元,净利润 5,83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1,818万元,法定代表人肖瑞新,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化工石油设备管道的安装;设备、阀门、钢瓶等维护;管道、工程机械设备等维修。

  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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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1,482.29万元,负债总额28,108.98万元,净资产3,373.3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946.50万元,净利润44.44万元。(未经审计)

  3、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4日,注册资本29,258.8375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昌林,法定住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主营业务为货物运输代理及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及仓储服务;物流园投资、管理。

  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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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1,440.60万元,负债总额14,078.82万元,净资产37,361.77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658.42万元,净利润1,320.08万元。(未经审计)

  4、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巍,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10楼1004室,主营业务为安全、环境、职业卫生、节能,清洁生产、消防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评估评价及咨询服务;工业废弃物资及资源处置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及工业污水、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

  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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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61万元,负债总额1,267.45万元,净资产1,593.5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90.71万元,净利润152.69万元。(未经审计)

  5、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26日,注册资本20,709.78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永禄,法定住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阜康市与米泉行政界线以东500水库以南办公楼),主营业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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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4,900.03万元,负债总额93,623.31万元,净资产21,276.72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49.93万元,净利润-246.11万元。(未经审计)

  6、新疆中泰兴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8月17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志民,法定住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866号管委会孵化中心312室,主营业务为生物技术的研发、转让、技术服务;芦苇的种植、复壮、采割、储运、制浆、造纸、销售及技术咨询等。

  新疆中泰兴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中泰兴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5,204.14万元,负债总额24,906.89万元,净资产30,297.2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37万元。(未经审计)

  7、新疆中泰智汇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4月0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伟玲,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2楼201室、202室,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员工培训、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才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法律信息咨询、翻译服务、摄像服务、会展服务、保险兼业代理。

  新疆中泰智汇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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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中泰智汇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546.88万元,负债总额2,373万元,净资产3,173.88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58.71万元,净利润-31.09万元。(未经审计)

  8、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6日,注册资本19,348.424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辉,法定住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镇,主营业务为浆粕、棉短绒加工销售,籽棉收购、皮棉销售,余热发电,农业种植、牲畜养殖。

  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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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8,346.84万元,负债总额30,795.51万元,净资产17,551.33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35.97万元,净利润574.29万元(未经审计)。    9、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31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江玲,法定住所为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黄金口岸国际贸易城黄金口岸商贸城四楼4140号,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

  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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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34,247.22万元,负债总额313,882.81万元,净资产120,364.4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172.79万元,净利润15,850.11万元。(未经审计)

  10、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雷霞,法定住所为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昆仑路49号,主营业务为农作物、经济作物、林果业种植、农产品深(精)加工、收购及农产品初加工;畜禽养殖及产品深(精)加工、收购及产品初加工;水产品养殖及产品深(精)加工、收购及产品初加工;农、林、牧、渔服务业及相关产品收购、初加工等。

  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4,603.23万元,负债总额27,214.22万元,净资产7,389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852.77万元,净利润1,066.67万元。(未经审计)

  11、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6日,注册资本73,655.2029万元,法定代表人陆正平,法定住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1号,主营业务为1,4-丁二醇、甲醇、甲醛、四氢呋喃、正丁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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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32,219.54万元,负债总额467,121.03万元,净资产265,098.5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5,382.29万元,净利润-25,291.17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中泰集团下属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3.67%的股份。

  2、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智汇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兴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子公司。

  3、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原监事李娇女士为泰昌实业的股东及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条款规定,确认泰昌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曾经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条款规定,2020年与泰昌实业的交易仍确认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签订了相应的具体合同,后续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预计2020年度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销售产品等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需,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预计交易中涉及招投标的,目前仅为预估,是否交易尚未确定,将最终通过招投标程序后方可确定,最终工程劳务金额和定价将根据招投标的结果和中标后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确定。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了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关联方2019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2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设备及其他

  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将部分房产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租用本公司科技研发中心部分楼层,2020年拟继续租用,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2020年租金不超过1,200万元。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重化工”)拟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出租部分闲置房产,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万元。租金价格以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确定。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拟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鑫科技”)出租部分闲置房产,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万元。租金价格以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确定。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二)其他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其他出租或租赁车辆、机械设备等, 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中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将实行市场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公司出租部分房产、设备及其他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肖军、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 10,841,302.83 万元,负债总额 8,396,270.35 万元,净资产 2,445,032.48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939,828.55 万元,净利润 5,83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1,818万元,法定代表人肖瑞新,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化工石油设备管道的安装;设备、阀门、钢瓶等维护;管道、工程机械设备等维修。

  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1,482.29万元,负债总额28,108.98万元,净资产3,373.3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946.50万元,净利润44.44万元。(未经审计)

  3、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6日,注册资本20,709.78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永禄,法定住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阜康市与米泉行政界线以东500水库以南办公楼),主营业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4,900.03万元,负债总额93,623.31万元,净资产21,276.72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49.93万元,净利润-246.11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中泰集团下属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3.67%的股份。

  2、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泰集团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租用科技研发中心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2020年度租金不超过1,200万元。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2、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泰重化工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工程公司出租部分闲置房产,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万元。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3、公司下属子公司阜康能源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新鑫科技出租部分闲置房产,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万元。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4、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其他出租或租赁车辆、机械设备等, 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万元。租金价格以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确定,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出租部分房产、设备及其他租赁业务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止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泰集团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关联租赁等交易总金额为20.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截止2020年1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26,512.9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设备及其他租赁业务是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了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设备及其他租赁业务的议案》,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设备及其他租赁业务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华泰重化工向工程公司出租房产、阜康能源向新鑫科技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租金价格以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联方2019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2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已届满,潘玉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暂时指定公司副总经理陈红艳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潘玉英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陈红艳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91-8751690

  传真电话:0991-875169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电子邮箱:chenhongyanzt@163.com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2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新增预计公司2019年与公司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肖军、于雅静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以上2019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10,841,302.83万元,负债总额8,396,270.35万元,净资产2,445,032.48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939,828.55万元,净利润5,8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6日,注册资本73,655.2029万元,法定代表人陆正平,法定住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1号,主营业务为1,4-丁二醇、甲醇、甲醛、四氢呋喃、正丁醇的研发、生产、销售。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32,219.54万元,负债总额467,121.03万元,净资产265,098.5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5,382.29万元,净利润-25,291.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8日,注册资本29,338.2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芳玲,法定住所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主营业务为铬盐产品的生产、销售。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8,441.49万元,负债总额212,630.13万元,净资产15,811.36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239.56万元,净利润-969.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中泰集团下属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3.67%的股份。

  2、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泰集团于2017年7月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相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17]222号】中“同意自2016年10月1日起,将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0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本次划转后,新疆沈宏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参股公司,确认新疆沈宏集团为公司关联方,目前上述股权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预计2019年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关联方销售油品、电石、煤等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代理、维修、物业等服务;向关联方采购原盐等商品均是公司正常的项目建设以及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了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关联方2019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2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七届一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3月2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2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4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5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6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40.8亿元担保、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4.5亿元担保

  1.7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7.5亿元担保、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2亿元担保

  1.8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9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9.37亿元担保、 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亿元担保

  1.10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1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2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3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4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5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6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7新疆威振石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8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1.1亿元由泰信物产用棉花质押

  1.19巴州泰昌浆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20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21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22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1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2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3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4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5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兴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6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智汇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7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8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9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10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11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12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13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4、审议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设备及其他租赁业务的议案;

  5、审议关于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1新增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5.2新增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5.3新增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5.4新增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6、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1-5、7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七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2月28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费翔、菅琳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日9:15至2020年3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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