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及下属子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136,716.36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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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政府补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均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表所述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4,136,716.36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表所述政府补助中,4,136,716.36元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4,136,716.36元,对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 3,912,440.29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