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007 号)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牌转债”)3,920,000 张(人民币 3.92 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潘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温建怀先生、潘孝贞先生合计配售金牌转债2,480,120张(人民币 248,012,000元),占发行总量的63.26%。
2020年1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金牌转债392,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10.00%,详见《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2020年1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金牌转债392,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10.00%,详见《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2020年1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金牌转债392,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10.00%,详见《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2020年2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其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1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金牌转债392,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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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建潘集团本次减持的392,000张金牌转债,其中300,000张金牌转债系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给公司战略合作方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资本”)。金圆资本是厦门市国有金融控股集团下属全资公司,未来公司将借助金圆资本的专业优势,在基金、投资等领域加强战略合作。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