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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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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1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股票(证券简称:雪莱特,证券代码:002076)于2020年2月6日、2月7日、2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5.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留意到,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股吧有投资者关注公司紫外线杀菌灯,公司现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提示风险如下:

  公司研发生产紫外线杀菌灯已近20年,参与起草了GB19258《紫外线杀菌灯》国家标准,公司在紫外线杀菌灯领域拥有多项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公司紫外线杀菌灯在国内外及行业内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公司的紫外线杀菌灯产品专用于杀菌消毒。根据GB19258《紫外线杀菌灯》国家标准,紫外线杀菌灯(ultraviolet germicidal lamp):指一种采用石英玻璃或其他透紫玻璃的低气压汞蒸气放电灯,放电产生以波长为253.7nm为主的紫外辐射,其紫外辐射能杀灭细菌和病毒。有关紫外线与新型冠状病毒,附有关公开信息如下:

  (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于2020年1月27日公开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中记载:“对冠状病毒理化特性的认识多来自对SARS-CoV和MERS-CoV的研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2020年2月5日、2月9日,上述机构分别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也同样记载了“病毒对紫外线敏感”内容。

  (2)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的微信公众号“国家电光源中心NLTC”于2020年2月4日发布的《紫外线杀菌灯在防护2019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中的应用》中记载:“以中心波长253.7nm为代表的紫外辐射对细菌和病毒具有广谱杀灭作用,其有效性在SARS病毒上得到了试验验证,理论上,基于紫外辐射的核酸破坏作用,一定剂量的紫外辐射可杀灭2019新型冠状病毒,在无人条件下使用紫外杀菌灯,其杀菌消毒作用可通过破坏传播途径的方式达到传染防护目的。”

  目前,公司的紫外线杀菌灯订单充足,公司已提前复工,以快速满足疫区和学校、银行、政府等公共机构及广大民众的需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复工人数及供应链受到一定影响,产能正在逐步恢复中。公司提前复工获得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亲临现场解决公司开工困难,并指定人员帮助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和供应商。公司已聚集全部力量加快生产,快速恢复产能,预计上游供应商逐步有序复工后,公司的供应链将更加有保证,产量也将大幅提升。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紫外线杀菌灯(环境净化系列)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20%。

  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可实现的业务规模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说明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其回函表示正在筹划通过转让个人部分股份的方式为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以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柴国生先生仍在积极推进上述筹划事项,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法获悉柴国生先生在2020年2月10日是否有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权人强制平仓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0万元至-79,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目前资金仍然紧张,部分债务违约,面临大额债务清偿压力,并有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涉及大量诉讼纠纷。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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