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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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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ST北讯 公告编号:2020-016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15—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47号楼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明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481,839,0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87,201,760股的44.3196%。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481,413,3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87,201,760股的44.2804%;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42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87,201,760股的0.0392%。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42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87,201,760股的0.0392%。

  3、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81,810,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2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991%;反对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周若婷律师、史佳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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