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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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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三)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

  公司计有9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表:

  ■

  (四)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具体关联关系如下:

  ■

  (五)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烈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2、公司股东建业投资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建屹投资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自然人股东倪福坤、孙斌、夏益忠、罗伟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5、公司自然人股东张有忠、章忠、陈云斌承诺:

  (1)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建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建业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3)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若建业股份在本人减持前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建业股份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建业股份申报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数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且承诺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建业股份的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建业股份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建业股份股票,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5)不论本人在建业股份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建业股份离职,本人均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6、公司自然人股东许宁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7、公司股东建德国资公司承诺:

  建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建业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建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六)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外资股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0]37号),本次发行前,公司国有股股东情况如下:

  ■

  注:SS(即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指国有股东。

  公司无外资股东。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公司低碳脂肪胺产品采用自主开发的先进生产工艺及催化剂,生产过程采用DCS控制进行规模化生产,在控制水平、产品质量、成本方面、安全技术、环保设施都达到较高水平。

  公司秉承“相信科学、发展实业、顾全团体、服务社会”的经营宗旨,本着“以符合产品价值的价格向市场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现有产品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的各项竞争优势,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装备投入,进一步降低成本和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竞争力,使公司发展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精细化学品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品种齐全的低碳脂肪胺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和创新成果奖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公司是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低碳脂肪胺工作组组长单位,是低碳脂肪胺六项国家标准、七项行业标准和两项浙江制造标准的主起草单位,具有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研究开发、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低碳脂肪胺行业的发展方向。

  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建有浙江省低碳脂肪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有机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其中浙江省低碳脂肪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提高我国低碳脂肪胺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公司拥有大型科研场地和较先进的低碳脂肪胺研究和分析检测设备,拥有国内技术较为领先的低碳脂肪胺研究开发人员,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此外,公司还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建业化工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有深度合作。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掌握了公司核心产品的关键性技术,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取得了多项核心专利。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其中,“一种制备正丙胺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200510061486.0)”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低碳脂肪胺连续化生产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连续化低碳脂肪胺生产技术”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歧化合成工艺三乙胺”获浙江省新产品新技术一等奖,“歧化反应二异丙胺”获浙江省化学工业科技技术一等奖,“醋酸酯兼容式生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等六个项目获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证书。公司低碳脂肪胺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三乙胺和一正丁胺产品获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环保增塑剂为浙江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优势。

  公司以优质产品为依托,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良好的客户基础与口碑,公司品牌已经在低碳脂肪胺、增塑剂等市场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公司■商标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

  (二)主要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设立了四个销售部和一个外贸部,负责制定公司市场营销工作规划并部署实施;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以及销售合同的谈判、签订和跟踪;负责客户的日常维护与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客户的问题,协调好公司与客户方合作关系;负责开发新客户,跟踪新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建立营销网络,制定并推进公司的品牌及市场推广工作,组织落实公司市场营销目标任务。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苯酐、醇类、酮类、冰醋酸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原(辅)材料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制度,设立了信息与采购部,负责原辅材料的采购。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评价规定》等制度,保证供应商遴选流程的正常运行,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或实际需求发起采购申请,信息与采购部按照采购原材料或物资相关技术标准优先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地位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开放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世界精细化学品品种已超过10万种,发展专用和高档化的产品,多品种和系列化是精细化工的重要标志。各企业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发展少数的产品,导致行业的经营较为分散,产品差异度大。在某些特定产品上,一些具有先发优势的专业生产厂家通过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降低单位成本,能在细分市场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品种齐全的低碳脂肪胺生产企业之一,是低碳脂肪胺六项国家标准、七项行业标准和两项浙江制造标准的主起草单位,具有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研究开发、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低碳脂肪胺行业的发展方向。

  此外,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掌握了公司核心产品的关键性技术,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取得了多项核心专利,也位列全国增塑剂行业十强。

  (五)发行人竞争优势

  1、市场优势

  公司坚持以营销服务一体化的理念开拓和维护市场,在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广泛收集信息,持续不断地反馈给公司的技术、生产、质量等部门,并依据客户需求提供各类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完善的服务。凭借多年的品牌积累、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目前已经聚集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客户广泛分布于农药、医药、涂料、染料、催化剂、固化剂、新能源材料、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肥缓释剂、保鲜剂、太阳能、LED、集成电路等下游行业,遍及华东、华南、华中以及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数量众多且分散的客户群体,有效降低了客户集中的经营风险,为公司产品的持续畅销与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挖掘新领域、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的同时,公司坚持以诚信为本,以产品质量和服务为抓手,注重新老客户合作关系的维护,发展了一批稳定的商业伙伴。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既保证了公司产品销售的持续稳定,又在市场上形成了良好的带动效应,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和创新成果奖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公司立足于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产品的研发,拥有发明专利37项,并与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全国知名高等院校及研究所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公司建有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改委联合授予的“浙江省低碳脂肪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还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建业化工研究院。公司低碳脂肪胺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三乙胺和一正丁胺产品获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环保增塑剂为浙江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优势。

  公司“低碳脂肪胺连续化生产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连续化低碳脂肪胺生产技术”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歧化反应二异丙胺”获浙江省化学工业科技技术一等奖,“丁酮法仲丁胺”获浙江省科技技术进步三等奖,“醋酸酯兼容式生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证书。

  3、品牌优势

  公司以优质产品为依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品牌已经在低碳脂肪胺、增塑剂等市场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2013年12月,公司■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5年1月,公司■商标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16年7月,公司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十二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称号。

  4、产品优势

  公司是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低碳脂肪胺工作组组长单位,主持参与了低碳脂肪胺行业主要标准的起草和编写,在行业中具有较为突出的地位。公司部分主要产品的产能在同行业中占比较高,在质量和规模上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成本优势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了稳定的供应商渠道,能够及时、足量地保证原材料的供应。报告期内,包括苯酐等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均保持稳定。另外,公司推行精细管理模式,在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潜心研发,逐步降低辅料和能源的消耗比例,以进一步节约生产成本。

  6、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在精细化工领域具有几十年先进管理经验,对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公司基层员工也拥有丰富的生产、销售、研发等经验。凭借管理层的经验和能力,公司可以有效地把握行业方向,抓住市场机会,取得优良经营业绩。得益于适时正确的战略决策和稳定高效的管理体系,公司已建立起涵盖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质量控制、成本管理、市场营销、新产品开发、品牌建设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现代科学管理体系,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7年,公司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2017年中国石化行业供应链管理十佳企业”。

  7、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全国经济发达的长三角核心区域,处于原料供应商与产品使用厂家的合理运输半径内,在保证产品顺利销售与原料充足供应的同时,也为采购原料与销售成品节约了运输成本,增加了产品的竞争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项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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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如下:

  ■

  注:上表第7项中,面积为218.43平方米的洗桶房已拆除,并在原址上新建了231.65平方米的食堂。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公司历来重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主要生产设备总体运行状况良好。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自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自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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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租赁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对外租赁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2018年4月28日,公司与建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转制企业土地租赁合同书》([2018]建土租赁字001号),租赁土地性质为行政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租赁面积为14,670平方米,租赁价格为每年每平方米12.16元,租赁期为2018年4月28日至2033年4月27日。公司已就该租赁事项取得建德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4月28日出具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证明书》(建土租证[2018]001号)。

  2、商标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商标8项,其中中国商标7项,美国商标1项。

  3、专利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取得38项专利,其中37项为发明专利、1项为实用新型专利。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冯烈先生。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控制本公司以外,冯烈先生还控制建业投资与建屹投资,建业投资与建屹投资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动,其主要资产均为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情况。

  (2)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情况。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

  (4)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业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

  注:该笔未到期担保双方已予以解除,该笔担保项下已无未偿还借款。

  (5)向关联方借出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向建业小贷借出资金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6)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借入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摘要出具日,上述款项已归还完毕。

  2、与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单位:万元

  ■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情况及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要经历及其兼职情况

  ■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董事长、总经理冯烈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67.26%的股权,并通过建业投资、建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03%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70.29%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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