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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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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止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止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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