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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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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5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6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有效表决票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楼定波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下游客户SAMSUNG C&T SINGAPORE PTE LTD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金额累计不超过2,600万美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担保债务到期日满六个月止。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6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将为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国际”)向下游客户SAMSUNG C&T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三星物产”)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金额累计不超过2,600万美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或“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向下游客户三星物产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金额累计不超过2,600万美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担保债务到期日满六个月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董事: 楼定波 储越江

  经营范围: 投资、贸易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100%的股权,鹏欣矿投持有鹏欣国际100%股权,因此鹏欣国际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由鹏欣国际与三星物产拟定的《阴极铜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三星物产拟同意根据并受限于买卖合同的条款,从鹏欣国际购买阴极铜,并向鹏欣国际预付款项(分为两笔,每笔不超过2000万美元)。根据买卖合同的条款,作为提供预付款的一项先决条件,鹏欣资源同意与三星物产签订担保合同,以担保鹏欣国际适当履行在买卖合同项下的义务。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鹏欣资源向三星物产保证鹏欣国际充分、适当、准时地履行其在买卖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一旦鹏欣国际未支付任何到期担保债务(或在买卖合同或任何担保债务有效、可执行、并非不合法的情况下本应到期的任何款项),一经要求,鹏欣资源应立即支付该等金额。

  2.担保合同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600万元美金。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为: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本金;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安排费;三星物产因为合理目的而提出的合理费用需求,包括法律费用和专业顾问费用;违约利息费用;相关税费。

  3.担保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担保债务到期日满六个月时终止。

  4.本担保合同应受英格兰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由本担保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有关其存在,有效性或终止的任何问题,均应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在新加坡进行仲裁并最终通过仲裁解决。 根据目前有效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这些规则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条款。

  仲裁地点为新加坡。如果索赔额低于500,000美元,仲裁庭应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如果索赔额超过500,000美元,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语言为英语。仲裁员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有关当事方具有约束力。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鹏欣国际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是为支持鹏欣国际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2月3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2,203.35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美元5,000万元,港币8,5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2020年2月3日美元汇率6.9249,港币汇率0.89163)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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