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8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生猪养殖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2019年修订)规定,深交所鼓励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上市公司每月通过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相关业务销售情况,公司将参照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一、2020年1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公司2020年1月销售生猪31.95万头,环比变动-22%,同比变动9%;收入为11.02亿元,环比变动-28%,同比变动161%;商品肥猪销售均价31.77元/公斤,环比变动-0.5%,同比变动142%。生猪销售收入同比上升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生猪价格大幅上涨,以及生猪销量上升。生猪销量环比下降的原因是去年7至9月南方多个省份非洲猪瘟疫情较重,健康仔猪较少,公司外购仔猪投放有所减少。随着后续疫情趋稳,以及公司自产仔猪逐步上量,这方面影响逐步减小。预计从二季度开始,公司出栏将逐级增加,实现快速放量。

  ■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生猪养殖与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公司披露的相关生猪销售数据,剔除了仔猪与种猪内销的影响,所以相应的同比变化数据与2017年报不可比,但与2018年报及后续发布的定期报告及月度销售简报的统计口径保持一致。

  3、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5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0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82,829,000.00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0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生猪养殖项目。截至2020年2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2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7,803.72万元(含利息和手续费)。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2月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发行可转债,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进行的股份回购,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即可。

  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2018年11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依法授予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事宜的权利。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已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在回购期限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5,858,7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99%,回购均价8.02元,支付的总金额为608,372,528.51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

  根据2018年11月23日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届满,相关授权随之终止。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已经成立并开展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在第八届董事会履职期间仍有可能实施股份回购,因此,为有效提高公司未来进行股份回购的效率,确保回购相关事项顺利实施,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依法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有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公司股份回购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事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情况,确定最终回购金额,并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5)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履行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备案手续;

  (6)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公司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内容。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本议案通过本次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丽水树健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猪产业发展战略,公司拟收购丽水树健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树健”)100%股权。丽水树健拥有已流转可建设土地159亩,消纳用地约1,500亩,且负责办理生猪养殖全部合规手续并确保地块达到可开工状态。丽水树健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人民币690万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九壹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猪产业发展战略,公司拟收购浙江九壹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壹丰”)100%股权。浙江九壹丰拥有已流转可建设土地94亩,且交易对方负责办理全部合规手续并确保地块达到可开工状态。浙江九壹丰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人民币700万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八日 

  附件:拟投资项目

  ■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6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0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82,829,000.00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0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生猪养殖项目。截至2020年2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2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7,803.72万元(含利息和手续费)。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事项已同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〇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7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0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82,829,000.00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0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生猪养殖项目。截至2020年2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2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7,803.72万元(含利息和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30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高风险投资行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年4月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5、《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02号);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八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