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0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尚荣转债”将于2020年2月14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尚荣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0年2月13日;
3、除息日:2020年2月14日;
4、付息日:2020年2月14日;
5、“尚荣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尚荣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2月13日,凡在2020年2月1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2月13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2月14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60%。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公开发行了7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尚荣转债,债券代码:128053),根据《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在“尚荣转债”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尚荣转债”2019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13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尚荣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5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75,000万元(7,500,000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75,000万元(7,500,000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年3月7日;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4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年8月21日至2025年2月14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九)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19年2月14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尚荣转债”信用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尚荣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396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9年6月21日出具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1599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尚荣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9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13日,票面利率为0.40%,每10张“尚荣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元(含税)。对于持有“尚荣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20元;对于持有“尚荣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对于持有“尚荣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0年2月13日(星期四);
(二)除息日: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
(三)付息日: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2月1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尚荣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尚荣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2号;
咨询人:陈凤菊、欧阳韵寒;
咨询电话:0755-82290988;
传 真:0755-89926159;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尚荣医疗,股票代码:00255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0年2月4日、2月5日和2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3、近期,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在全国多个地区出现,疫情引起了广泛关注,防疫防护产品需求倍增,为了解决目前医用防护服生产供应严重不足的问题,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尔德医疗”,公司持有该公司55%的股权)已被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确定为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第一批定点企业。
普尔德医疗主要产品为医用纳米抗菌抗病毒复合材料、一次性手术包、一次性手术衣及防护服等医用防护产品,普尔德医疗目前是国内生产、研发和销售一次性无纺医疗用品和医用无纺布制成品的大型企业,同时普尔德医疗已通过ISO13485、CE及美国FDA认证,普尔德医疗与Medline、杜邦、3M、金伯利等国际医疗耗材知名企业长期合作;普尔德医疗年产一次性手术衣7000万件,各类防护服1000万件,一次性手术包、手术铺单等产品1500个标准货柜,纳米无纺布原料8300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普尔德医疗及其参股子公司合肥美迪普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就针对已经出现的疫情,加班加点生产各类防护产品,如防护服、隔离衣等,为灾区尽力提供各类防护用品。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1,179,0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3.0000%)(注1:2019年11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705,967,762股)。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于2020年1月21日、1月22日、1月23日和2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40,652股,合计减持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交易价格分别于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3日、2月4日、2月5日和2月6日达到股份异常波动标准,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慎重投资。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