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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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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人身险新规出炉
部分产品将降价
□本报记者 程竹

  □本报记者 程竹 

  

  银保监会网站6日消息,目前,全国上下都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之中,社会大众的健康意识和风险保障需求大幅提升。银保监会近日印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简称《规定》),助推人身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据测算,风险保障类产品价格将下降3%~5%。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透露,银保监会正在积极推动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和发生率表修订,研究出台意外伤害保险纯风险发生率表,进一步推动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满足消费需求。

  完善精算制度体系

  据了解,原有的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散落在不同文件中,有的已不能适应当前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规定》整合长期普通型人身保险和短期普通型人身保险的相关规定,对长期险和短期险的保费、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等分别规定了科学合理的处理方法。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称,该《规定》与《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等共同构建了涵盖各类产品形态的、基本健全完善的精算制度体系。

  同时,《规定》从三方面填补了目前精算监管政策空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以往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等规定主要参照人寿保险有关精算规定执行,此次《规定》新增了长期健康保险评估假设的相关要求,完善了健康保险精算体系。

  其次,以往对于保证续保的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提取等没有相关规定,此次《规定》补充了保证续保产品相关精算规定,有助于促进此类产品健康发展,防范风险隐患。

  最后,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非平准保费的产品日益增多,《规定》适应市场变化,新增了非平准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等规定,填补了此类产品的监管空白。

  风险保障类产品将降价3%-5%

  在推动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方面,《规定》调整了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价格。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规定》调整了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风险保障类产品的现金价值参数,有助于推动此类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提升行业产品开发和销售积极性。据测算,风险保障类产品价格将下降3%~5%。

  其次,《规定》下调了年金保险、多数趸交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让产品更具有竞争力,消费者切实得到实惠。据测算,此类产品价格也将下降3%~5%。

  再次,《规定》提升了年金保险等长期储蓄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标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投诉纠纷风险。据测算,此类产品前几年的最低现金价值将提升5%~10%。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目前,保险公司已着手准备新产品开发,并与监管部门进行相应沟通,待新规定发布后,报监管部门审批。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实施后,将按照“老产品老办法,新产品新办法”,不影响存量产品,但鼓励保险机构加快开发适应新规定的产品。

  他还指出,短期内老产品的退保率并不会出现明显上升,目前存量的保险产品还可以继续销售,但对老产品可适当通过扩展责任的方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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