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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梁斌女士
公司董事长王洪欣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梁斌女士代为主持会议。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15至2020年2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因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需要,限制人员流动和集中,部分股东及股东代表、部分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无法至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人员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亦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此次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八)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8,378,5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41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4人,代表4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5,123,9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930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254,6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81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0,266,5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3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冯传求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边德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398,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86,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12%。
(2)选举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872,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60,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30%。
(3)选举李良甫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872,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60,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36%。
(4)选举肖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872,5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60,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07%。
(5)选举于雅静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944,7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32,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28%。
(6)选举杨江红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872,5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60,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25%。
(7)选举肖会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872,5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60,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25%。
(8)选举周奕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617,0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4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505,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070%。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王子镐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51,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39,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80%。
(2)选举王新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44,5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32,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67%。
(3)选举李季鹏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625,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13,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40%。
(4)选举吴杰江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39,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56%。
(5)选举贾亿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740,1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28,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60%。
(二)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尚晓克先生、沈耀华先生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
1、选举赵永禄先生为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194,9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82,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5%。
2、选举谭顺龙先生为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192,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80,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4%。
3、选举周芳女士为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311,8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99,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8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冯传求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