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0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股东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资本”,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9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长电资本计划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包含本次增持股份)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存在影响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的情形,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020年2月4日,公司接到股东长电资本《关于进一步增持三峡水利股份的函》,长电资本于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了公司部分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长电资本

  2、本次增持时间及方式:2020年2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本次增持股份数量79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本次增持前,长电资本持有公司股份38,914,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长电资本、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3,115,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8%。

  本次增持后,长电资本持有公司股份39,710,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长电资本、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3,912,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6%。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后续增持计划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维护三峡水利二级市场股价,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期限: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包含本次增持股份)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长电资本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长电资本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长电资本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