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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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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0-008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远气体,证券代码:002971)于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4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因武汉及全国各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湖北省各地多家医院医用氧气需求大增,公司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克服各种困难,和政府、社会各界一起积极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战斗中,确保了全省各地大小医院的医用氧气的安全供应,特别是及时应对和解决了武汉金银潭医院、黄冈大别山医院等重点医院对医用氧气的大幅增加难题,同时也积极参与并成为了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的医用氧气无偿提供和保供单位之一,认真履行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良好评价。但是医用氧气只是公司提供的多种产品品种之一,近期医用氧供应量的增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春节期间医用氧、管道供气、尾气回收以及液态气体等业务持续生产与保供,根据公司每年春节当月的经营情况,由于本次疫情与春节假期重合,并且各级政府正领导企业抗击病毒和恢复生产,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12 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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