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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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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不超过8.15元/股的价格前提下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4,051,075股(含)且不超过47,671,505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15元/股的条件下,本次股份回购所需的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27,751.63万元,上限为人民币38,852.2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63)。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0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504,7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61%,最高成交价为7.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027,957.3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2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514,800股;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128,70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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