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陈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430,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02%;事业部副总经理刘建忠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404,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5%;董事、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潘伟荣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0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31%。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海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5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2019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9)。截至2020年1月26日,陈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07,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4%,刘建忠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05%,潘伟荣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1%。本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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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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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