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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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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日相关媒体和投资者对公司目前已研制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多重荧光PCR法)给予了关注,现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风险提示如下:

  该检测试剂盒尚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验证、考核和批准注册,投入临床使用需要一定的周期,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因素,所以在临床领域的规模性上市和广泛应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国内外多家科研机构和厂家已经在研制或研制成功同类的检测产品,所以公司的产品不是唯一的。

  鉴于上述检测试剂产品注册时间的不确定性、产品的非唯一性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同类产品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上述检测试剂盒的成功研制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有限,对未来业绩是否带来有利影响还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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