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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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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签订“防治冠状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药物筛选及药效评价”研究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0-00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签订“防治冠状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药物筛选及药效评价”研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0年 2月1日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药研究所”或“乙方”)就“防治冠状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药物筛选及药效评价”合作研究的事宜签订《“防治冠状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药物筛选及药效评价”研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相关药物进行评价研究,负责提供合格样品并支付相应的实验研究费用。乙方负责进行相关药物的有效性评价研究,并形成总结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以上协议的签署不需要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士林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始建于1955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一所国家级研究中药的专门机构。自1983年起被确认为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合作中心,拥有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名老中医学术传承课题等251项,已获科研成果奖261项。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就“防治冠状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药物筛选及药效评价”的研究进行合作。

  (二)研究内容

  开展甲方提供的七种药物[金感胶囊、双羊喉痹通颗粒、复方一枝黄花喷雾剂、咳速停糖浆、维C银翘片、替芬泰(原料/片剂)、糖宁通络胶囊]在体外和体内五项不同细胞和动物模型,防治冠状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药物筛选及药效评价试验。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严重威胁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为解决临床一线急需,尽快筛选出有效药物,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和中医药防治2019-nCoV病毒研究的工作,拟从国家已上市、有大量临床应用基础的中成药,以及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紧急筛选出一批疗效确切的中成药品种及有效方剂,为优化临床方案和选择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承担此项研究任务的中药研究所ABSL-2实验室是专门从事中药抗感染研究的实验室,具有10余种抗感染药效评价技术及平台。长期承担上级防治流感重点、重大攻关项目的研究,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拥有一支专门从事抗感染研究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在SARS、H1N1流感、人类禽流感等国内历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较好地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各项紧急任务。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发酵,公司一直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进展,坚决拥护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要求,将防控疫情放在首位。

  公司作为工信部和贵州省抗击疫情重点生产企业,2020年1月29日已提前复工复产,通过充分发挥公司生产规模大、生产能力强的优势,全力保障公司感冒类、咳嗽类、小儿退热类、消化道类等药品的满负荷生产,确保满足市场稳定供应,积极支援肺炎疫情防控战。同时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大、品种丰富等特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研究制定了多项解决方案和行动措施,决心与国家和全国人民一起努力,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发挥应有的作用,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相关研究工作是否能达到预期,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防治冠状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药物筛选及药效评价”研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0-010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0年1月23 日、2020年2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目前,公司财务部未完成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工作,2019 年业绩尚未完成具体核算工作,不存在将尚未公开的财务信息提供给除年审会计师以外的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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