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书面通知于2020年1月2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捐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捐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捐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引发全国人民关注,全国人民都在全力抗击疫情。根据目前情况,医疗物资和防护资源缺口仍然较大。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公众上市公司,愿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抗击疫情做贡献。
公司于2020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捐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晋江市安海慈善协会捐款人民币200万元专项基金,本次捐款将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抗击和防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用品、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护目镜等急需物资的采购等。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8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150万股(含),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302,082,162股的3.81%,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7 月 23日及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1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007)。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共计363,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10.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888,8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实施发生之日(即2020年1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029,500股。截止2020年1月31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007,375股)。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