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望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基”)
2、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安徽长基提供其他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安徽长基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的安徽长基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因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业务发展需要,安徽长基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由公司为安徽长基在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安徽长基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安徽长基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对外担保安排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有关文件。公司尚未与有关银行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此次为安徽长基担保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安徽长基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注册资本:4000万元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大城坊西路
3、法定代表人:饶南
4、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与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服务,报关代理服务,货物装卸服务,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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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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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安徽长基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计划并结合市场情况,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安徽长基申请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危化品仓储业务发展,安徽长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的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安徽长基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危化品仓储业务发展,同时安徽长基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安徽长基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36H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19日
至2020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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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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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2月18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6H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会议联系人:金昌粉、马晓伟
联系电话:021-58369726
传真:021-58369851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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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