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捐赠事项概述
近日,全国多个地区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保证了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蒸汽的供应和各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良好、稳定。为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新材料分别向嘉兴港区慈善总会、海盐县慈善总会捐赠现金人民币125万元和总价值约125万元的防护物资、消毒物资,上述捐赠资金及物资用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要求,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战役贡献力量,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公司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