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计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盈利1,400万元至2,0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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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审计工作尚未完全结束,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预计的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相比产生变动的主要原因包括:
1、综合公司盈利能力和期末资产负债状况,进一步考虑所得税影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了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2、2019年第四季度人民币兑美元平均汇率仍超过7.0,人民币升值不如预期,导致公司以美元结算的外销收入和毛利较预测数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目前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措施,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 2019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债权人张小东已于2019年7月22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后续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如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稳定经营,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