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43,7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112%,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143,719,6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2020年1月21日,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143,719,652股股份及其7轮轮候冻结已全部解除冻结,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为0股。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121-02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京03执277、278、279、280、281、282、283、284号之一),获悉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司法冻结及7轮司法轮候冻结已全部解除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因债务纠纷,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43,719,652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分别于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17日被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7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二、本次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
2020年1月17日,新华联控股与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就债务纠纷达成和解,并于2020年1月19日向法院提交和解协议,申请解除相关执行措施。2020年1月21日,新华联控股被司法冻结及7轮轮候冻结股份已全部解冻,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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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143,719,652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司法冻结后,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冻结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