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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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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获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0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获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公司”)收到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江苏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2020】4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0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1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10日

  至2020年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明朗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9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0年2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3111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5-86815298

  传 真:025-86816907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它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年2月5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租赁”)独立董事王明朗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王明朗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意见及其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9年12月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对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具体理由如下:

  1.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持续性激励效果,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资深人员、核心业务/管理人员(客户经理/主管及以上,其中客户经理/主管截至2018年末入职须满2年。)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2.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符合《试行办法》《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向市场展示出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及员工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承诺,将有效增强投资人信心,提振股价,从而维护国有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回购股份有助于防控风险,强化员工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激发员工活力,促使核心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426.92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6,853.8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具有可行性。

  (4)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2月4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A 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2月5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特快专递的方式按公告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3111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9

  收件人:刘先生

  电话:025-8681529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授权,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授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王明朗先生

  2020年1月23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明朗先生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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