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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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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自2020年1月23日起,《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不属于定制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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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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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理层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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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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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1、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58%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2018年末,平安银行有80家分行,共1,057家营业机构。

  2018年,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167.16亿元(同比增长10.3%)、净利润248.18亿元(同比增长7.0%)、资产总额34,185.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吸收存款余额21,285.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4%)、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现)19,975.29亿元(较上年末增幅17.2%)。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60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年3月至1993年7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年8月至1999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年3月-2000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年2月至2001年7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2008年2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年12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2015年3月5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9年6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5.58万亿,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113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金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5-10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量化匠心甄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诺德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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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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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其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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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增长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4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全球信息平台、外部研究平台、行业信息平台以及自身的研究平台等信息资源,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开展战略资产配置,之后通过战术资产配置再平衡基金资产组合,实现组合内各类别资产的优化配置。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分为战略性策略和战术性策略两个层面,结合对各市场上不同投资品种的具体分析,共同构成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结构。

  (1)利率预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利率影响因素的分析判断,合理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提高投资组合的盈利潜力。如果预测利率趋于上升,则适当降低投资组合的修正久期;如果预测利率趋于下降,则适当增加投资组合的修正久期。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曲线随时间变化而变化,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和对利率走势变化情况的判断,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并从相对变化中获利。适时采用哑铃型、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以最大限度地规避利率变动对投资组合的影响。

  (3)优化配置策略

  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管理风格,分析符合投资标准的债券的各种量化指标,包括预期收益指标、预期风险指标、流动性指标等,利用量化模型确定投资组合配置比例,实现既定条件下投资收益的最优化。

  (4)久期控制策略

  久期作为衡量债券利率风险的指标,反映了债券价格对收益率变动的敏感度。本基金通过建立量化模型,把握久期与债券价格波动之间的关系,根据未来利率变化预期,以久期和收益率变化评估为核心,严格控制组合的目标久期。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通过久期控制,合理配置债券类别和品种。

  (5)风险可控策略

  根据公司的投资管理流程和基金合同,结合对市场环境的判断,设定基金投资的各项比例控制,确保基金投资满足合规性要求;同时借助有效的数量分析工具,对基金投资进行风险预算,使基金投资更好地完成投资目标,规避潜在风险。

  (6)现金流管理策略

  统计和预测市场交易数据和基金未来现金流,并在投资组合配置中考虑这些因素,使投资组合具有充分的流动性,满足未来基金运作的要求。本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主要体现在申购赎回资金管理、交易金额控制和修正久期控制三个方面。

  (7)套利策略

  利用金融市场的非有效性和趋势特征,采用息差交易、价差交易等方式,在不占用过多资金的情况下获得息差收益和价差收益,改善基金资产的风险收益属性,获取更高的潜在收益。息差交易通过判断不同期限债券间收益率差扩大或缩小的趋势,在未来某一时点将这两只债券进行置换,从而获取利息差额;买入较低价格的资产,卖出较高价格的资产,赚取中间的价差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境内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选择,将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策略,对受益于国家/地区产业政策及经济发展方向的相关上市公司进行深入挖掘,在完善的估值体系下严格按照风险收益比最优原则选择标的资产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估:

  ①品质评估分析

  品质评估分析是本基金管理人基于企业的全面评估,对企业价值进行的有效分析和判断。上市公司品质评估分析包括财务品质评估和经营品质评估。

  ②风险因素分析

  风险因素分析是对个股的风险暴露程度进行多因素分析,该分析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是利用个股本身特有的信息进行分析,包括竞争引致的主营业务衰退风险、管理风险、关联交易、投资项目风险、股权变动、收购兼并等。另一个是利用统计模型对风险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③估值分析

  个股的估值是利用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方法,寻找估值合理和价值低估的个股进行投资。这里我们主要利用股利折现模型、现金流折现模型、剩余收入折现模型、P/E模型、EV/EBIT模型、Franchise P/E模型等估值模型针对不同类型的产业和个股进行估值分析,另外在估值的过程中同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对股票估值的影响,排除通胀的影响因素。

  4、港股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上述行业配置和个股投资策略下,比较个股与A 股市场同类公司的质地及估值水平等要素,优选具备质地优良、行业景气的公司进行重点配置。

  5、其他类型资产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工具的投资。

  (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本基金资产管理的需要运用个券选择策略、交易策略等进行投资。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放机构、担保情况、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率、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信用风险等级、利差补偿程度等方面的分析,形成对资产证券的风险和收益进行综合评估,同时依据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模型,确定合适的投资对象。在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建立违约波动模型、测评可能的违约损失概率,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跟踪和测评,从而形成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3)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基本面和资金面的分析,对国债市场走势做出判断,以作为确定国债期货的头寸方向和额度的依据。当中长期经济高速增长,通货膨胀压力浮现,央行政策趋于紧缩时,本基金建立国债期货空单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利率风险,减少利率上升带来的亏损;反之,在经济增长趋于回落,通货膨胀率下降,甚至通货紧缩出现时,本基金通过建立国债期货多单,以获取更高的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是目前市场上专业、权威和稳定的,且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状况的债券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编制发布的用于反映沪深300指数编制目标和运行状况,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和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选用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和恒生指数收益率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标准,与本基金投资范围相匹配。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原《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种。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2、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

  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场内外申购费率相同):

  ■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场内场外赎回具体费率如下:

  ■

  注:Y为持有期限

  3、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7、基金的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合同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至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在“二、释义”部分,对相关条款进行了更新;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更新了相关内容;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内容,更新了相关内容;

  6、在“十一、基金资产估值”部分的内容,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十二、基金费用与税收”、“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并添加了相应内容。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与披露方法的说明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12月26日0:00起至2020年1月20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

  自2020年1月23日起,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事项可参见本公司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原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仍为519937,且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持续计算。新增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8918。

  根据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文件,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现对C类份额净值的计算和披露方法补充说明如下:

  在任何一个工作日C类基金份额为零时,本基金将停止计算C类基金份额净值,暂停计算期间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按照A类基金份额净值披露,作为参考净值;A类基金份额仍照常计算和披露。

  在任何一个开放日C类基金份额为零时,凡涉及到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等相关业务,均按照申请日当日(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在申请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确认C类基金份额并恢复计算C类基金份额净值。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和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1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12月26日0:00起至2020年1月20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20年1月20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变更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0,577,919.39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2.5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0,577,919.39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0年1月2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二、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将于本决议生效之日起实施。根据前述议案,《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0年1月23日)起生效,原产品法律文件于该日起失效。

  本公司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一并披露修改后的《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原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仍为519937,且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持续计算。新增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8918。

  四、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19)沪普证经字第3007号];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3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9)沪普证经字第3007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委托代理人:李莹雪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变更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于二○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自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0:00起至二○二〇年一月二十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到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三封(二封纸质投票、一封网络投票)。二○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十时,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李莹雪、周思萌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周艺参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次基金总份额为20,117,536.95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10,577,919.39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2.58%。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封,有效表决票三封,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10,577,919.39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0份,占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二○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变更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12月25日,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0:00起至2020年1月20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577,919.3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2.58%,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577,919.39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李莹雪、周思萌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周艺

  公证人员:黄彦、冀望禹

  律师:吴卫英、李筱筱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修改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简称的公告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41号准予注册,并于2016年6月2日成立。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23日起,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归为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同时增设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仅接受场外申赎。

  本基金的原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保持其代码不变,本基金原申赎简称为“长信先锐”,变更后为“CXXRA”,代码仍为519937;跨市场转托管简称由“先锐转托”修改为“CXXRZTA”,代码仍为522937;设置分红方式简称由“先锐分红”修改为“CXXRFHA”,代码仍为523937。

  变更后的基金简称自2020年1月23日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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