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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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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减少72,094万元到96,125万元,同比减少60%到80%。

  2.公司本次业绩预减主要是由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收益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约为227,757万元。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2019年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增加40,877万元到64,909万元,预计为-6,346万元到-30,378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72,094万元到96,125万元,同比减少60%到8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0,877万元到64,909万元,预计为-6,346万元到-30,378万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1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255万元

  (二)每股收益:0.54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公司2018年根据战略转型需要积极盘活存量金融资产,调整优化资产结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包括华泰证券在内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共计289,757万元。2019年公司处置金融资产收益较少,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共计约为62,000万元,从而使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

  (二)主营业务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加40,877万元到64,909万元,预计为-6,346万元到-30,37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国家八部委确定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之一,参加“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成果展示会”,不断加强供应链业务投入,拓展产业链延伸;同时积极面对中美贸易摩擦的严峻形势,改善业务结构,加强风险管控,推动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营业务集聚,主营业务质效有所改善。

  四、风险提示

  公司认为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4.95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2.39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提供43.47亿元担保,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截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担保明细为: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的综合授信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的综合授信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综合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4,9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八)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的综合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九)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十)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为在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以CELES SHIPPING PTE.LTD为被担保人的保函1,950万元人民币提供反担保。

  (十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以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保函1,050万美元提供反担保。

  (十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在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以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保函900万美元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五)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六)CELES SHIPPING PTE.LTD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七)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0.14-2020.10.1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二)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1.18-2020.10.2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反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三)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1.22-2020.11.2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的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2.17-2020.12.1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五)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0.8-2020.10.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六)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1.20-2020.10.2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反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4,9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1.6-2020.11.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八)被担保人: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2.11-2020.12.10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九)被担保人: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0.28-2020.10.2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反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十)被担保人:CELES SHIPPING PTE.LTD-中鼎船务(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95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0.12-2020.11.12

  担保方式:保证金反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主债权所发生的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十一)被担保人: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美元1,05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8.11.16-2020.12.20(期间自2019.12.20展期至2020.12.20)

  担保方式:保证金反担保

  担保范围:垫付资金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十二)被担保人: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银行: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美元9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11.19-2020.12.19

  担保方式:保证金反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主债权所发生的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为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4,685万元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一)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为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4,685万元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三)我们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控制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64亿元的23.1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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