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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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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查资产查封、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0—004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查资产查封、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2019年9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自查资产查封、冻结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公司自查资产查封、冻结情况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7)、《关于公司自查资产查封、冻结情况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对公司被查封、冻结的资产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查封、冻结的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85,197.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4.57%,现公司对资产查封、冻结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如下:

  一、资产查封、冻结的进展情况

  (一)新增查封、冻结的情况

  (1)新增股权冻结情况

  ■

  (2)新增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被查封、冻结的公司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85,197.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4.57%。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状况紧张,部分债务未能及时偿还,债权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所致。

  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暂不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的正常执行,公司部分逾期债务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通过部分偿还、增加担保、展期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尚不排除后续新增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并通过处置非经营性资产、合法贷款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0—00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进展公告新增2起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共计755.69万元

  ●累计涉案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27起,涉及金额合计78,677.3万元,其中尚未结案的案件共19起,涉及金额合计60,680.3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成控股”)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5)、2019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0)、2019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8)、2019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9)、2019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80),对公司诉讼情况进行了披露。现将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未结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案件详情

  (1)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成控股借款纠纷案((2018)沪0117民初21821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诉求判令被告天成控股、银河生物向原告支付代偿信托款本金人民币3230万元、利息626,877.78元、罚息8748.41元、违约金100万元,合计金额33,935,626.19元。

  进展情况:该案一审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并出具(2018)沪0117民初2182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截止目前,原告已上诉,二审将于2020年2月13日开庭。

  (2)遵义长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成控股合同纠纷案((2018)黔03民初314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遵义长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合同纠纷一案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诉求判令:1、被告立即交付所置换财产(根据遵开资评字【2010】13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款为882.7万元)2、被告返还置换财产的收益2250.7万元及原告为被告垫付的安置职工费用967.2万元,共计3217.9万元。

  进展情况:该案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2日一审重新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2019)03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返还置换财产租金收益2250.7万元;2、被告向原告返还职工生活费等费用967.2万元;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受理费24.68万由被告承担。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成控股关于股票质押协议纠纷一案(2019)桂01民初2564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5月12日签订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因履约过程中被告触发违约条款,原告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求:1、判令被告赔偿本金2092万元,赔偿利息1879603.90元;2、原告对被告质押给原告的股票(西仪股份,代码:002265)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进展情况:该案双方已于2019年11月13日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5日出具了(2019)桂01民初2564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如下:被告于2019年12月16日前向原告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诉讼费,被告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被告质押给原告的350万股西仪股份股票(代码:002265)以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4900万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截止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4)南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天成控股业务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382民初1004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南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与原告订立《采购合同》,原告按规定交付了产品,因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约定付款,仍剩货款八万元未支付给被告;又因天成控股为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出诉求判令:1、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偿付货款及利息共计8.84万元;2、被告天成控股承担连带责任。

  进展情况:本案已由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2019)浙0382民初10049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北海银河开关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8万元及利息;2、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005元,保全费904元由被告承担。

  截止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5)遵义老村长食品有限公司与天成控股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黔01民初207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遵义老村长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一: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贵州博豪矿业有限公司

  被告三: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被告天成控股于2016年10月19日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授信期限三年;2019年6月26日,原告与被告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被告向原告转让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1亿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债权。因被告未按约定付款,构成违约,原告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求判令:1、原告偿还被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437.53万元;2、将被告用于贷款的抵押物进行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进展情况:本案双方已于2019年12月17日达成调解,并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9)01民初2079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1、被告于2020年4月12日前清偿原告本金及利息;2、若被告未能按期清偿本息,则将被告抵押的遵汇国用[2015]第36号、37号等资产进行拍卖、变卖,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8.68万元,由被告承担。

  截止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6)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天成控股等租赁合同纠纷案((2019)新0102民初87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被告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请求判令被告天成控股支付租金1768.80万元、罚息及留购费等,被告银河集团、潘琦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进展情况: 由于原告与被告天成控股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被告天成控股将融资租赁物抵押给原告,为双方租赁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作抵押担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8日作出《拍卖公告》,将于2019年12月23日10时至2019年12月26日10止对被告拥有的遵汇国用(2015)第38号土地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格3,300万元,该笔拍卖已流拍。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再次作出《拍卖公告》,将于2020年2月7日10时至2020年2月10日10止对被告拥有的遵汇国用(2015)第38号土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起拍价格2,64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案正在执行中。

  二、新增诉讼案件情况

  (一)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案件详情

  (1)陈清等三人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纠纷一案((2020)黔0303民初17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一:陈清

  原告二:周道鸿

  原告三:刘刚庆

  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提出诉求判令:1、被告赔偿三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2、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全资子公司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对“长征电器”品牌成套产品的生产、加工、定做、销售业务;3、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本案将于2020年2月4日开庭。

  (2)绥阳县广成农贸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纷一案((2020)黔0303民初663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绥阳县广成农贸有限公司

  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借款纠纷一案向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提出诉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本金及利息255.69万元;2、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汇川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3日出具了(2020)0303民初66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1、被告于2020年1月14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0万元;2、被告于2020年1月14日前支付原告保险费468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18630元,由被告承担。

  截止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0-006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4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24日、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核查情况

  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33,997.97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15,871.02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39,500万元(不含利息),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余额为9,230万元。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发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后,已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承诺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诉讼,尽快解决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

  1、关于资金占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5,871.02万元。

  2、关于违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余额为9,230万元。

  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0-00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亿元至-8.6亿元。

  2.公司本次业绩预亏主要是由于主营业务效益大幅下滑、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非经常性损益等原因所致。本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3.7亿元。

  3. 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亿元至-4.9亿元。

  4.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亿元至-8.6亿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亿元至-4.9亿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65,676.61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965,412.06元

  (二)每股收益:0.033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19年度受电气设备行业政策和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产品产量、销量、销售均价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因此营业收入、毛利率大幅下降。公司多项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导致现有债务融资成本增加,致使本期财务费用支出较大、利润亏损幅度较大。

  (二)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1、公司持有四项钼镍矿业权,公司在2019年申请延期办理其中三项矿业权延续登记手续的过程中,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通知该三项矿业权存在与遵义市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重叠的情况,面临无法延续的风险。此外,虽然贵州博毫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尚在有效期,但达到开采条件还需大量资金投入,工期较长且预计无法盈利。

  鉴于公司资金困难已无法继续投产钼镍矿,且矿业权面临无法延续的风险,因此公司决定彻底退出钼镍矿领域,拟对钼镍矿资产进行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鉴于公司下属电气子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和发展战略目标对电气产品调整布局,以及对部分存货实施报废处理,因此公司拟对无形资产、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3、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最终计提减值金额以中介机构评估、审计为准。

  (三)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鉴于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多项诉讼(包括中小投资者诉讼)、仲裁事项,因此公司拟对前述事项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四、风险提示

  (一)由于公司的减值测试工作正在进行中,部分工作需要获取更充分的判断依据,因此以上预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和相关数据需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年审会计师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如2019年年报披露之前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已偿还上市公司,该事项对业绩预告影响较大,可能涉及业绩预告更正,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因公司外部审计尚未结束,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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