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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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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0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卢召义先生,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结项、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74,614.57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定于2020年2月6日(星期四) 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02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出,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集人为监事长苏国珍先生,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此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03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74,614.57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08号),宝安鸿基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7,579,90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99,999,992.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61,213,234.6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6月28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500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对上述除金寨200MW项目以外的其余项目进行结项或终止。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77号文《关于核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截止2018年11月22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49,700,598股,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53,911,176.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1月22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第105006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

  (二)拟结项、终止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金寨200MW项目以及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广水20MW项目、衡东40MW项目、新疆60MW项目、高密3MW项目、台州20MW项目、中储粮180.64MW项目进行结项或终止。

  (三)拟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

  本次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20年1月16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密3MW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050.00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050.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及实现并网发电,现决定予以结项。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0年1月16日,金寨200MW项目已建成及并网发电装机容量为38.73MW,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64,000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08,732.5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55,267.43万元(未包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0年1月16日,拟终止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万元

  ■

  注1:以上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均未包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注2:衡东40MW项目中的大浦镇20MW项目已建成并网容量17.6MW;霞流镇20MW项目已建成并网,但因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并网容量尚未最终确定。

  上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情况变化、光伏行业相关政策调整等,项目建设进度缓于预期,预计实际收益率将远低于预期,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实施以上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最终结算后,若发生其他支出,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若有结余,所退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待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0年1月16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万元。

  五、拟结项、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说明

  为了提高以上拟结项、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将以上结项、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74,614.57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本次将以上拟结项、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划转过程中,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以上拟结项、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上述拟结项、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为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此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此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0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2月6日(星期四)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3日(星期四)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七)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披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议案编码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登记时间:2020年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登记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 号鸿基大厦25楼证券部、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615办公室

  (六)登记方式:股东本人(代理人)亲自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会议费用安排: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367726         邮箱:sz000040@126.com

  邮编:518001                 联系人:刘莹

  (九)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议案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0;投票简称:蓝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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