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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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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为了保障本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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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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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四)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1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前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2)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交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

  (3)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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