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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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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0-008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代码:037763;期权简称:山威JLC1。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34.68万份,行权价格为8.89元/份。

  3、本次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2020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因2021年 1月1日至2021年1月3日为非交易日,结束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

  4、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期共分三期,本次可行权期限为第二个可行权期。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可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的模式,本次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763;

  期权简称:山威JLC1。

  二、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34.68万份,行权价格为8.89元/股。若在行权期中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行权期限

  本次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因2021年 1月1日至2021年1月3日为非交易日,结束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股票期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事宜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自2020年1月22日起,公司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0-009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8 亿元,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 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5)。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近期购买了五笔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

  (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及风险提示:

  1、中融-鑫瑞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该信托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包括国债、公司债、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类信托受益权等金融产品,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项目及产品。主要风险如下:

  (1)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信托计划的设立及管理,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2)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我国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尚未正式建立,受托人持有的信托财产可能被按照受托人固有财产处理,有关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离、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其他保护信托财产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可能产生不同理解,因此可能对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3)投资风险:受世界经济形势波动、国家利率调整等影响,信托计划资金投资的金融产品、权益性投资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的价格将会发生波动,并可能引起信托财产出现投资亏损。在信托财产出现投资亏损的情形下,存在信托计划进入变现期而提前终止信托计划进行清算分配的可能,并存在信托计划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不足支付届时应予支付的信托费用和受益人预计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金额的可能,从而影响受益人的信托利益。

  (4)信用风险:信托计划所投资的投资品种,可能因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到期投资品种不能得到及时足额偿付,进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5)管理风险: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由于对信息的采集和判断发生偏差而使信托财产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风险。

  (6)保管人风险:可能存在因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违规经营和管理疏忽而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7)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内部或外部的原因,受托人不能将信托财产迅速变现的风险,以及因此而引起的不能及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利益的风险。

  (8)受益人信托利益受损的风险:如果信托计划终止后信托财产不足合同规定款项的,优先级受益人面临遭受信托利益损失的风险。如果信托计划终止,信托计划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在不足支付合同规定款项的或在支付完毕合同规定款项后的余额小于次级受益人持有的次级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本金,次级受益人面临遭受信托资金损失的风险。

  (9)其他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运行或使得受托人无法进行相关投资操作,可能导致信托财产的损失。

  2、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该信托资金主要用于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上市的流通股票、债券逆回购、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可转换债券、指数基金、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专项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低风险、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等。上述产品对应的基础资产不得为非标准化金融资产。主要风险如下:

  (1)投资标的市场风险 :因国家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利率变化、通货膨胀以及投资品种的其他因素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2)信用风险:信托计划所投资的投资品种,可能因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到期投资品种不能得到及时足额清偿,进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3)管理风险: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对信息的采集和判断发生偏差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4)保管人风险:本信托的保管人可能存在因其违规经营和管理疏忽而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受托人过失原因,使受益人要求赎回的资金无法及时到账,从而给受益人资金的流动性带来的风险。

  (6)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受托人有权单方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或延长本信托期限,由此可能导致受益人信托利益遭受损失。

  (7)投资风险:受托人以每个开放日的信托财产净值为限向受益人支付其到期对应的信托利益(如有);在信托财产出现投资亏损的情形下,存在受托人不能满足赎回、分配等资金需求而提前终止信托进行清算分配的可能,受益人所对应的信托利益可能因此亏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8)关联交易风险:受托人可能会以自有资金认购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单位,受托人既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又投资于本信托,形成关联交易;受托人可能会以本信托募集的信托资金认购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项目,则受托人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又作为本信托投资的其他信托项目的受托人,形成关联交易。

  (9)其它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导致信托财产的损失。

  3、“速决速胜”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该理财产品投资对象:①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同业借款、拆放同业、货币基金、同业存款、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②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含二级资本债、混合资本债、次级债等)、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定向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项目收益票据、信贷资产流转项目、证券交易所标准化投资品种(含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优先股、新股申购、股票质押回购等)、债券基金等;③符合条件的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债权、产业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④定向增发、股票两融收益权、分级基金、FOF基金、商品及金融衍生品、股票等权益类投资工具;⑤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主要风险如下: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

  (4)信息传递风险: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6)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7)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青岛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青岛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4、“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该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各类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收益权、委托类资产(含委托债权投资、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以及前期已成立的存量委托贷款),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主要风险如下: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9)信用风险: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类资产,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如因信用产品发行主体自身原因导致信用品种不能如期兑付本金或收益,投资者将承担相应损失。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分配。

  (10)或有风险:客户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四舍五入。因此,当客户赎回份额较低时,由于估值方式及收益结转规则导致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会同审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1、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5日收回两笔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14,490.00万元,累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02.16万元。

  2、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或赎回)的总金额共计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5%。

  五、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的业务凭证、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等。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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