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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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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9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杨仁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商业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廊坊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河北银行廊坊分行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1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2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中关村租赁批复为准。

  公司持有中科鼎实77.71%股权,公司对中科鼎实具有实际控制权。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分别持有中科鼎实17.18%、5.11%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其内部审批流程较长,难以满足融资需求,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中科鼎实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中科鼎实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三项对中科鼎实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生效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已审批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66,164.86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268,914.6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1.91%。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谨慎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商业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宜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廊坊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河北银行廊坊分行批复为准。

  2、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宜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1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批复为准。

  3、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宜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2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中关村租赁批复为准。

  公司持有中科鼎实77.71%股权,公司对中科鼎实具有实际控制权。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和泓”)、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城环所”)分别持有中科鼎实17.18%、5.11%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其内部审批流程较长,难以满足融资需求,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中科鼎实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中科鼎实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三项对中科鼎实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二)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九名董事全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35132944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46号

  法定代表人:殷晓东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土壤污染治理;销售建筑材料;设备租赁;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城市绿化服务;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中科鼎实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科鼎实2019年度经营业绩尚未测算完毕,因此上述列示其2018年度及2019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中科鼎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目前,就上述担保事项,中科鼎实及公司尚未与商业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在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中科鼎实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持有中科鼎实77.71%股权,公司对中科鼎实具有实际控制权。中安和泓、城环所分别持有中科鼎实17.18%、5.11%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其内部审批流程较长,难以满足融资需求,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中科鼎实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中科鼎实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中科鼎实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该笔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中科鼎实融资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及股东利益。中科鼎实为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我们认为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对应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其持股比例较低,且审批流程和时间较长,不能满足本次融资的时间要求而做出的决定,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已审批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66,164.86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268,914.6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1.9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4,862.50万元;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存在诉讼风险的担保金额均为0元,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公司预定于2020年2月3日下午2: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70,763,7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8%)(以下简称“杨树蓝天”)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董事会审查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股东杨树蓝天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公司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未发生变更。新增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商业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廊坊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河北银行廊坊分行批复为准。

  2、《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1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批复为准。

  3、《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2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中关村租赁批复为准。

  公司持有中科鼎实77.71%股权,公司对中科鼎实具有实际控制权。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分别持有中科鼎实17.18%、5.11%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其内部审批流程较长,难以满足融资需求,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中科鼎实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中科鼎实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三项对中科鼎实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对于因议案调整给全体股东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本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0年2月3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

  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70,763,7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8%)(以下简称“杨树蓝天”)以书面方式提交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项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杨树蓝天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合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3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0年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7号7栋(E楼)公司会议室

  9、投票方式的选择: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由于受当前市场环境、激励对象筹措资金能力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间内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并经认真分析,公司决定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其配套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造成影响。

  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商业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廊坊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河北银行廊坊分行批复为准。

  2、《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1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批复为准。

  3、《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科鼎实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2年的借款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中关村租赁批复为准。

  公司持有中科鼎实77.71%股权,公司对中科鼎实具有实际控制权。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分别持有中科鼎实17.18%、5.11%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其内部审批流程较长,难以满足融资需求,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中科鼎实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中科鼎实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三项对中科鼎实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月31日下午5点0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7号7栋(E)楼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7号7栋(E)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40711

  传真:010-64740711 -8062

  联系人:田晓楠

  6、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0年月日;有效期限:;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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