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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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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2、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2019年1-9月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

  2、2018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1家,具体如下:

  金麒麟(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为公司新设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2017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2016年度相比,无变化。

  4、2016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2015年度相比,无变化。

  (三)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四)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79,397.55万元、281,571.45万元、286,667.15万元和273,573.8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2017年4月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资产规模得到了大幅上升。资产结构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41%、67.24%、67.00%和 60.51%,公司资产流动性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各项合计占比分别为94.70%、97.47%、97.72%、96.99%,流动资产结构相对稳定,以经营性流动资产为主。

  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项目,其中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主。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上述3项非流动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07%、96.06%、92.86%及83.84%,结构相对稳定。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长期借款等。公司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55%、71.23%、94.33%及80.94%。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占比例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构成,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现金流量及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公司经营现金流量情况较好。除2018年以外,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增加投资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及取得、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各项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财务风险较低。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将增加公司长期债务占总负债的比重,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有助于公司未来保持稳定、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3、3.81、2.82和3.40,速动比率分别为0.99、3.29、2.39和2.78。整体来看,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良好,资产流动性在报告期内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债务水平逐年降低,近年来未曾发生贷款逾期未归还的情况;此外,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亦不存在表外融资的情况。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均保持在较为合理水平,偿债风险较小。

  5、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基本保持平稳,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保持较高水平。

  6、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0,704.36万元、17,376.08万元、8,828.20万元和14,999.90万元。2018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了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当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相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升值导致;另一方面,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钢材等涨价,公司成本有所上升。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344.49万元(含46,344.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如下募投项目,具体投入如下:

  单位:万元

  ■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现行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①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②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③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④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股利分配基本条款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内进行了合理的现金分红,重视对股东的回报,2016年至2018年实际现金分红22,111.69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41.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发展投入,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08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进入转股期。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相对上年度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一)假设前提

  1、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20年5月末实施完毕,并于2020年11月末全部转股。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2、公司2019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2019年1-9月期间已披露实现的金额*4/3进行预测;假设公司2020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19年持平;

  公司2019年、2020年年度现金分红的时间均为当年6月,金额为每股派发现金0.4元(含税),合计分红8,149.55万元。(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0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即2020年1月2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与前一交易日均价较高者并向上取整计算,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46,344.49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已全部完成转股。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不考虑股票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7、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2019年9月30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2019年9-12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其中,2019年9-12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按照2019年1-9月1/3*进行预测。

  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2020年期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2020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额+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在预测公司发行前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本次可转债转成公司股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测算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可转债转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并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对公司2020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一定摊薄影响。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助于公司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线、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随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及转股,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随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逐步释放。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强化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第一,巩固合作关系,提高客户订货量。公司将通过提供优质、稳定的产品品质,保证及时交货周期等方式,提升客户满意度,巩固合作关系,从而提高客户对其定制的系列产品的订货量,以及提高该系列产品占客户采购的同类产品的份额。

  第二,加强合作关系,获得新产品订单。公司将通过积极主动地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持续不断地为他们“量身研制”新产品,进一步加强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且通过开发多种级别的系列化的产品线,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以争取优先获得原有客户的新产品订单。

  第三,坚持国外和国内并重的客户开发策略,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将利用在制动摩擦材料行业积累的经验,进一步开发国际市场;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将加强建立全国销售网络,将品牌推广到三线、四线城市,增加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加强市场调研,密切跟踪市场情况,收集并分析市场信息,加大对细分市场产品的研究,目标明确地开发新产品和新应用,以满足市场需求,推动产品销售向良性方向发展;配合专业媒体宣传与高速立柱及汽配城户外广告,向广大受众、潜在目标群体传递公司与品牌的信息和知名度;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摩擦材料会议、展览等活动,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持续关注国际摩擦材料产业动向;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和公众媒体的战略合作,以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及美誉度。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会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三)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董事会已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除了上述措施外,公司还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管理层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不断提升研发能力以满足主要客户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以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强化资金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证上述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或证券交易所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除公司及相关主体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有关承诺以及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的情况进行的说明,公司制订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09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乐陵市阜乐路999号公司四楼东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7日

  至2020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 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34-2117077)。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金麒麟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0年2月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0年2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山东省乐陵市阜乐路999号

  联系电话:0534-2119967

  传真:0534-2117077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乐陵市阜乐路999号

  联系电话:0534-2119967

  传真:0534-2117077

  电子邮箱:ad@chinabrake.com

  邮政编码: 253600

  联系人:辛彬、张金金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10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经公司进一步核查发现,原公告内容不完整,须进行补充说明,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二、更正后

  (一)监管措施

  2019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发来的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孙忠义的《口头警示通报》,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2019年5月7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公告称,本次回购股份至2019年4月30日期满,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631,300股,支付总金额为75,265,669.00元。公司回购股份实际金额与回购方案中计划回购金额下限相差24,734,331元,仅达到计划回购金额下限的75.26%。

  公司未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差异,可能影响投资者及市场预期,时任董事长孙忠义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另经查明,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回购期届满日,公司股价持续高于人民币14元/股的回购价格上限,同时,公司已于2019年6月17日再度披露回购计划并已于9月18日实施完成,支付总金额6,655.82万元。据此可酌情予以考虑。

  经讨论,我部决定对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孙忠义予以口头警示,望公司引以为戒,严格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

  (二)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根据回购方案,此次回购股份至2019年4月30日期满。

  在不影响公司股价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开展了回购,但自2019年2月以来,市场行情反转,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同时受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等其他综合因素影响,至回购实施期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际金额与回购方案中计划回购金额下限相差24,734,331.00元,达到计划回购金额下限的75.26%。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已于2019年6月17日再度披露回购计划并已于9月18日实施完成,支付总金额6,655.82万元。

  (三)整改情况

  以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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