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至2020年1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7,02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204%。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7,02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203%。
2、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57,0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贝蕾律师、魏顺光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及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李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峰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选举卢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卢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卢峰先生简历:
卢峰先生,中国香港居民,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万达国际集团国际贸易董事、香港长城电子集团地产部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华锋有限董事、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南沙区海明峰商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卢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华润银行、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
本次银行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商票贴现、商票保贴、商票质押开银承、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等业务。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将于2020年1月19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持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举行。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推进换届工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