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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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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0-003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9:30在总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子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董事许植楠、藤原英利、陈锐谋、曾法成,独立董事毕秀丽、周志济、潘爱玲、王新宇、曲冬梅以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子斌、王方水、刘德铭、秦桂玲、张洪梅回避表决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子斌、王方水、刘德铭、秦桂玲、张洪梅回避表决 。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0-004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或2020-2022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0年1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子斌、王方水、刘德铭、秦桂玲、张洪梅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诚公司”)

  鲁诚公司注册资本为6,32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德铭,注册地: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61号。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设备租赁;自有房屋、土地租赁;图文设计、制作;代收话费;代收通讯费。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鲁诚公司总资产94,177万元、净资产93,13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380万元、净利润10,300万元。

  (2)淄博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瑞化工”)

  鲁瑞化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德铭,注册地为淄博高新区泰美路以东、鲁泰大道北侧,鲁泰大道61号院内,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助剂、皮革助剂、建筑助剂、环境治理助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以上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鲁瑞化工总资产8,819万元、净资产8,05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0,822万元、净利润2,271万元。

  (3)淄博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净化水”)

  利民净化水注册资本1,9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德铭,注册地址为淄川区开发区立交桥以北1公里路西,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生活、工业污水处理、中水(不含生活饮用水)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利民净化水总资产6,536万元、净资产4,06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822万元、净利润636万元。

  (4)淄博诚舜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舜袜业”)

  诚舜袜业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德铭,注册时间为2019年10月,注册地为山东市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109号,主要经营范围:袜子、针纺织品、服装制造,销售等。

  (5)淄博诚舜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舜经贸”)

  诚舜经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德铭,注册时间为2019年10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388号11号楼1-105号,主要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洗化用品、保健食品、农副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文体用品、钢材、箱包、皮革制品、仪器仪表、消杀用品、润滑油销售;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家具、计算机、通讯器材及配件销售、维修;卷烟、雪茄烟零售;食盐零售;餐饮服务;儿童乐园服务;柜台租赁;通用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搬运、装卸服务;冷库租赁;电信业务代理。

  (6)淄博鲁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诚石化”)

  鲁诚石化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峰,注册时间为2019年10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康城西路287号,主要经营范围:汽油、柴油、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零售等。

  (7)诚舜石化(浙江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舜石化”)

  诚舜石化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德铭,注册时间为2019年10月,注册地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4556室,主要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煤油(含航空煤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苯乙烯【稳定的】、乙醇【无水】、石油原油、煤焦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丙烷、正丁烷、粗苯、1,2-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硝化沥青的批发无仓储等。

  (8)淄博鲁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群置业”)

  鲁群置业注册资本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德铭,注册地为淄川区松龄东路北侧,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小区绿化,货物装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鲁群置业总资产9,707万元、净资产5,87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4万元、净利润4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鲁诚公司系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至2018年12月31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82%。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鲁瑞化工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利民净化水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诚舜袜业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诚舜经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鲁诚石化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诚舜石化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鲁群置业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了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分析,鲁诚公司、鲁群置业对出租之房屋拥有所有权、土地拥有使用权;鲁瑞化工以生产经营纺织助剂为主,其产品为多种纺织助剂;利民净化水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生产能力充足,中水达标,污水排放达标;销售毛巾、袜子、纸管、加工袜筒等属于诚舜袜业经营范围涵盖的日常业务;销售日用百货等属于诚舜经贸经营范围涵盖的日常业务;鲁诚石化拥有相关油品经营资质且能保证公司日常使用;诚舜石化可以供应充足的油品及天然气。因此本公司对鲁诚公司、鲁群置业、鲁瑞化工、利民净化水、诚舜袜业、诚舜经贸、鲁诚石化以及诚舜石化的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原材料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下称“鲁群纺织”)、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下称“鑫胜热电”)、控股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下称“鲁丰织染”)、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鲁泰”)、控股孙公司新疆鲁泰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鲁泰纺织”)采购诚舜袜业有限公司毛巾、袜子、纸管、加工袜筒等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2)本公司、鲁群纺织、鑫胜热电及鲁丰织染采购诚舜经贸日用百货等: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鲁泰(越南)有限公司(下称“鲁泰越南”)及鲁丰织染采购鲁瑞化工纺织化学助剂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价格包含包装等费用。首次交易价格按照目前使用的同类助剂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后续根据使用性能、大生产工艺用量、成本分析、原材料价格或其它方面的市场行情变化等情况双方再进行商定。付款及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双方核实纺织品化学助剂等相关原料的数量无异议后,于每月20日、次月5日前分两次结清货款。

  (4)利民净化水为本公司、鲁丰织染、鑫胜热电供应再生水:按照市场调研同期间同类规格产品再生水价格5.3元/吨计价。付款及结算方式:每月结束后,双方核实当月的再生水使用数量无异议后,应于次月的5日前,一次性支付前一个月的中水费用。

  2、采购燃料、动力

  鲁诚石化为本公司、鲁群纺织、鑫胜热电及鲁丰织染供应油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诚舜石化为本公司及鑫胜热电供应油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为本公司及鲁丰织染供应天然气的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调整价格执行。双方以每月27日作为结算日并按照当月的抄表计量凭证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一次。本公司及鲁丰织染应在结算日的次日向乙方结清当月气款,并预付下一月的气款,预付气款计算方法:本公司及鲁丰织染所报次月用气量*供气单价,预付金额按实际用气量多退少补。

  3、销售产品、商品

  诚舜袜业、诚舜经贸向本公司采购纱线、电、自来水、暖气等,鲁诚石化向本公司采购电、暖气等,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诚舜袜业、诚舜经贸、鲁诚石化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本公司开具合法发票,对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利民净化水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采购电由双方参照物价局规定协商确定。付款及结算方式:以鑫胜热电厂内的计量表作为计量依据,每月结算一次。

  4、提供服务

  鲁诚公司租赁本公司房屋,双方参考市场价格约定每月租金。付款及结算方式:采取先交款后使用,按年结算(租金于每年1月30日前交清)的方式。

  5、接受服务

  本公司租赁鲁诚公司房屋,双方参照市场同期间同类型房屋租金签订相关合同,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等)或双方认为需要就租金进行相应调整的,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付款及结算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次月5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

  本公司租赁鲁诚公司土地,双方参照市场同期间同类型土地租金签订相关合同,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等)或双方认为需要就租金进行相应调整的,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付款及结算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次月5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

  本公司租赁鲁群置业房屋双方参照市场同期间同类型房屋租金签订相关合同,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等)或双方认为需要就租金进行相应调整的,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付款及结算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次月5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

  利民净化水为本公司及鑫胜热电、鲁丰织染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按照所在地污水处理费用标准为1.08元/吨收取污水处理费。付款及结算方式:每月结束后,双方核实当月的污水处理数量无异议后,于次月的5日前,一次性向支付前一个月的污水处理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关联方采购毛巾、袜子、纸管、加工服务等签署《采购协议》7份(其中:6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1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就采购日用百货等签署《采购协议》4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就采购化工助剂、再生水签署《采购协议》6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就采购油品、天然气签署《采购协议》8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就租赁房屋、土地签署了《资产租赁协议》7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就接受污水处理服务签订《处理生产污水协议》3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就关联方向公司采购纱线、电、自来水、暖气等签署《采购协议》3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向关联方提供电签署《供电合同》1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就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自由房屋签订《商铺租赁合同》1份,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上述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1、采购原材料

  (1)采购诚舜袜业和诚舜经贸的毛巾、袜子、纸管及日用百货等,为员工提供必须的劳保护品和日常生产用零星消耗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和物流成本。

  (2)鲁瑞化工主要生产纺织品化学助剂。其产品为本公司和鲁丰织染、鲁泰越南生产中必须使用的化学助剂。向鲁瑞化工采购化学助剂可以在保证日常生产使用的同时降低库存量及运输成本。

  (3)利民净化水生产的再生水,可作为本公司、鲁丰织染和鑫胜热电的生产用水,有利于水资源综合利用。

  2、采购燃料、动力

  (1)本公司、鲁群纺织、鑫胜热电及鲁丰织染从鲁诚石化采购油品,本公司及鑫胜热电从诚舜石化采购油品,能够在保证日常用油质量数量的前提下,降低公司采购物流成本。

  (2)本公司及鲁丰织染从诚舜石化采购天然气,可以保证生产过程中动力能源的稳定和持续供应。

  3、销售产品、商品

  诚舜袜业、诚舜经贸向本公司采购纱线、电、自来水、暖气等,鲁诚石化向本公司采购电、暖气等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利民净化水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按照由双方参照物价局规定协商确定的价格采购电。以上关联交易可以在保证双方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反映市场公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提供服务

  本公司将部分沿街房租赁给鲁诚公司,可以就近解决其零售门店用房需求。

  5、接受服务

  本公司租赁鲁诚公司及鲁群置业的土地、房屋、场地可以解决公司部分生产用房问题。

  利民净化水为公司、鲁丰织染及鑫胜热电所在区域距离最近的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水经过利民净化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可确保公司、鲁丰织染及鑫胜热电的可持续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1、采购产品、接受污水处理服务

  本公司选择采购诚舜袜业、诚舜经贸的毛巾、袜子、纸管、日用百货等商品的原因是该公司离公司的距离近、可以降低运输成本且产品质量有保证,采购商品主要用于劳动保护和日常生产零星消耗,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可以降低此类材料的采购和物流成本。因此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其独立性。

  鲁瑞化工为专业研究和生产纺织品化学助剂的公司。本公司及鲁丰织染、鲁泰越南与鲁瑞化工签署供货协议是正常的供需关系,其产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因此该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利民净化水生产的再生水,可作为本公司、鲁丰织染和鑫胜热电的生产用水,有利于当地水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产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利民净化水为公司、鲁丰织染及鑫胜热电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有助于实现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保护生产地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鲁诚石化、诚舜石化销售的油品可以满足公司自有车辆日常用油需要。诚舜石化销售的天然气,可作为本公司、鲁丰织染的生产用天然气,有利于保持动力能源的稳定和持续供应。以上产品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执行,因此该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销售产品、商品

  诚舜袜业、诚舜经贸向本公司采购纱线、电、自来水、暖气等,鲁诚石化向本公司采购电、暖气等,可以部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利民净化水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采购电力,可以满足其厂区内生产经营需要,保证日常生产正常运行且销售价格由双方参照物价局规定协商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市场公允价格。

  3、房屋、土地的租赁

  公司将自有商铺租赁给鲁诚公司,租赁鲁诚公司房屋、土地,租赁鲁群置业房屋,均为满足双方日常生产及经营需要。且均签署租赁协议,以市场同期间同类型土地、房屋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按要求定期支付租金,不存在资金占用的问题。且租赁鲁诚公司房屋、土地,租赁鲁群置业房屋,可以减少上市公司因生产办公需要扩建厂房及办公楼所带来的建设性支出,节省人力物力成本,在保证当前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效率。以上租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使上市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志济、毕秀丽、潘爱玲、王新宇、曲冬梅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淄博诚舜袜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毛巾、袜子、纸管及服务等,就淄博诚舜经贸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日用百货等,就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鲁泰(越南)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提供纺织品化学助剂等产品,淄博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再生水及污水处理服务,淄博鲁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鲁群纺织有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提供油品,诚舜石化(浙江舟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油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提供天然气,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租土地、房屋,淄博鲁群置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租房屋。淄博诚舜袜业有限公司、淄博诚舜经贸有限公司向本公司采购纱线、动力能源等,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电,淄博鲁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本公司房屋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鲁泰公司已事前向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征求意见,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鲁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及支付方式合理,不会损害鲁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鲁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鲁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3)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董事刘子斌、王方水、刘德铭、秦桂玲、张洪梅依法进行了回避 。

  (4)鲁泰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5)上述关联交易是鲁泰公司生产中正常发生的日常交易,不存在损害鲁泰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0-005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胜热电”)经营规模扩大,其向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诚公司”或“控股股东”)借款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参考并不高于公开市场利率确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鲁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20年1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子斌、王方水、刘德铭、秦桂玲、张洪梅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303164200391J,注册资本为6,32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德铭,住所为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61号。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设备租赁;自有房屋、土地租赁;图文设计、制作;代收话费;代收通讯费;以下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苗木种植、销售;润滑油、汽油、柴油零售;中餐;日用百货、洗化用品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纸制品生产、包装;计算机硬件销售、维护;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维护;电子产品销售;零售卷烟、雪茄烟;公园管理;游泳馆、停车服务;棉花收购、加工、销售。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鲁诚公司母公司总资产94,177万元、净资产93,13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380万元、净利润10,300万元。

  3、鲁诚公司系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至2019年12月31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36%,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因经营需要,向控股股东借入资金,用于短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参考并不高于公开市场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内鲁诚公司有权要求鑫胜热电按期限还款,鑫胜热电也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向鲁诚公司还款,但均需提前一周通知对方。预计此项关联交易规模超过300万元,需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向鲁诚公司借入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已于2020年1月1日在淄博市淄川区签订短期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借款利息:在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参考并不高于公开市场利率确定计算利息。

  3.借款期限:借款合同规定双方可根据自身资金的资金状况决定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内鲁诚公司有权要求鑫胜热电按期限还款,鑫胜热电也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向鲁诚公司还款,但均需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公司流动资金,满足了鑫胜热电周转资金需求。可优化鑫胜热电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有利于鑫胜热电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核、认可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的借款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参考并不高于公开市场利率确定,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刘子斌、王方水、刘德铭、秦桂玲、张洪梅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借款协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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