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 月14日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连云港分行”)签订协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了2019年第566期结构性存款(产品编码:201910113M003000267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5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苏州银行2019年第566期结构性存款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00%,投资理财存续天数为3个月,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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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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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2.81亿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