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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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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7 公司简称:*ST津滨 公告编号:2020-01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将控股子公司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津鹏”)100%股权予以转让,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概况

  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编号:2019-30)。以深圳津鹏净资产评估值13453.10 万元为基础,确定挂牌底价为 13453.10 万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津鹏100%股权。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深圳津鹏挂牌及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调整挂牌价格、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19-34)。深圳津鹏100%股权转让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拟再次公开挂牌转让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编号:2019-62)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征求国资授权机构的意见后,将深圳津鹏转让底价调整为12121.24万元,下调幅度为9.90%。同时,本次挂牌交易采用分两期付款方式进行。受让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齐首期转让款(首期款金额为最终成交价款-尾款4616万元);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人民币4616万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对于4616万元款项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市场贷款报价利率支付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付款期间的利息。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0年1月15日,公司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截止挂牌公告期满,征得1个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名称:深圳市粤华企业有限公司。”

  由于深圳市粤华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粤华”)成为唯一意向受让方,预计本次交易将按标的资产挂牌底价(12121.24万元)成交。深圳粤华已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为本次交易缴付保证金3636.37万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粤华企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大厦23E

  法定代表人:黄辉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3381B

  股东:黄光伟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仓储设施的开发建设,商品、物资储存,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租赁,交通器材,电工器材,科教仪器,家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针织品,纺织品,民用建材,国产汽车的购销(以上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开办管理粤华汽配用品市场(营业执照另行申办);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深圳市粤华企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与深圳市粤华企业有限公司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流程办理后续转让事宜,包括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完成资产交割等,但能否最终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完成资产交割等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 2019 年经营和利润情况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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