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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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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根据《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1月1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0年1月15日,根据《关于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于2020年1月14日提前结束募集。截至2020年1月14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已超过本次募集总规模上限10亿元。根据《发售公告》,本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即2020年1月14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2020年1月14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部分确认。本基金2020年1月14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85.652964%,计算方法如下:

  2020年1月14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亿-募集期内2020年1月14日前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2020年1月14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2020年1月14日认购申请最终确认金额=2020年1月14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2020年1月14日认购申请最终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4009200808咨询本基金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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