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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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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1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000 万元(南京银行)、人民币6,200万元(苏州银行);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南京银行)、2020年第46期结构性存款(苏州银行);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3.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节余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南京银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21001120200327),金额为6,000万元,该存款类型为本金保障型。根据协议书,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0%-3.80%。

  2.苏州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苏州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对公版)》,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苏州银行2020年第46期结构性存款(产品编码:202001103M0030003045),金额为6,200万元,该存款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根据协议书,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6%-3.8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以客户资金为业务本金,并在存款基础上嵌入一个(或多个)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类期权和互换交易),通过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获得预期收益的存款产品。

  2.苏州银行结构性存款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主要是指存款业务与金融衍生工具(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相结合而成的一类产品,其所结合的衍生工具标的可以包括汇率、利率、股价(股指)、商品价格及信用等。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实施情况

  (1)投资产品的额度:人民币60,000,000元。

  (2)产品期限:2020年1月14日—2020年4月14日,91天。

  (3)收益分配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4)投资范围: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以客户资金为业务本金,并在存款基础上嵌入一个(或多个)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类期权和互换交易),通过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获得预期收益的存款产品。

  (5)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本金保障型,该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 苏州银行结构性存款实施情况

  (1)投资产品的额度:人民币62,000,000元。

  (2)产品期限:2020年1月14日—2020年4月14日,3个月。

  (3)收益分配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4)投资范围: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主要是指存款业务与金融衍生工具(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相结合而成的一类产品,其所结合的衍生工具标的可以包括汇率、利率、股价(股指)、商品价格及信用等。

  (5)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2.在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对该笔存款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并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3.公司审计督察部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009),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848,220.792万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66),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经公司董事会调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作为受托人,在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苏州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运营管理中未曾发生过违约或失信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

  鉴于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不存在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 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1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5.2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9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0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本金保障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该产品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理财)

  金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理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3.61亿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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