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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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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通过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及2019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ABS)计划管理人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银河金汇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银河金汇-滇中保理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8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或“本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河金汇-滇中保理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9.2亿元。本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3个月后发行的,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办理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的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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