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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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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0-011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20年1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20年1月10日;

  地点:上海;

  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颜奕鸣、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拥有的宣桥镇南六公路818号(南汇区宣桥镇15街坊29/1丘地块)《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浦字(2010)第206100号 】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担保。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0-012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永久)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7%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向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事宜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颜奕鸣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818号1幢102室

  经营范围: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按本市产品目录经营)、童车、残疾人轮椅车(机动轮椅车按本市产品目录经营)整车及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自行车、助力自行车的租赁,儿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家居用品,摩托车,健身器材,服饰,日用百货的销售,饮品店(限分公司经营),公共自行车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公共自行车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上海永久没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上海永久的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2、保证方式:以公司拥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818号(南汇区宣桥镇15街坊29/1丘地块)《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浦字(2010)第206100号】为抵押物的抵押担保。

  3、保证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合同期限:期限叁年。

  5、保证范围:保证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抵押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中,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有利于支持下属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进一步发挥战略协同效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提供担保,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对上海永久的经营状况、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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