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劳红为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公司控股股东郭孟榕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劳红为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19,7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分别详见2019年10月22日、2020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劳红为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止2020年1月10日,劳红为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2,249,964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实施完成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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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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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劳红为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劳红为女士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劳红为女士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三)劳红为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劳红为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