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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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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本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或外汇市场正常或非正常停市,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依据《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四)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1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关于南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南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南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或外汇市场正常或非正常停市,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依据《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四)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1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关于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港股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或外汇市场正常或非正常停市,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依据《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投资者在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4、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四)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1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关于南方智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南方智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智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南方智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当本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或外汇市场正常或非正常停市,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依据《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四)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1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限制大额申购、

  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1月1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注:《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但未经确权的基金份额默认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1月1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若开通,下同)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3.2申购和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2%的标准收取佣金,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在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可以开通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和《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失败。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T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投资者交付申购对价,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申请时,申购生效。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有足够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或投资人提交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或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则赎回申请失败。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现金申购业务中的现金替代采用逐笔全额结算处理;现金赎回业务中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投资者T 日提交的现金申购申请受理后,登记机构在T 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 日提交的现金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现金赎回替代款的清算交收由基金管理人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协商处理,正常情况下,该款项的清算交收于T+7 日(指开放日)内办理,但如果出现港股通暂停交易或交收、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卖出,则该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申购赎回涉及的现金差额、申购产生的应退款项、现金赎回替代款涉及交收日为港股通交易日和交收日的交集(不含半日港股通交易日或未完成两批次资金交收之日),当交收期间出现港股通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收日时,款项交收日期顺延。例如:投资者在T日进行申购,如T+1日至T+3日全部为港股通交易日和交收日,且未出现半日港股通交易日或未完成两批次资金交收的情形,则现金差额款于T+3日交收;如T+1日至T+3日有一日为交易日但为非交收日,或者有一日为半日港股通交易日或未完成两批次资金交收的情形,而T+4日为港股通交易日和交收日时,则现金差额款顺延一日至T+4日交收。

  对于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交收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现金申购失败的情形,按照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相关规则处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资金清算交收和份额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以及处理规则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公告。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并不违背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规则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程序。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对价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包括: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三)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宁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期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28日证监许可[2019]2596号文注册,南方宁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8780)已于2020年1月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截至2020年1月13日, 本基金募集期内已满足提前结束募集的条件,依据《南方宁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宁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约定,本基金2020年1月14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提前结束本次发售。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者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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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1月1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和定投本基金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申购和定投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和定投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和定投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基金合同修订条目和内容参见附件。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附件一:相关基金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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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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